某地政府为落实惠民措施,1、为本地城乡居民老年人、残疾人、伤残疾军人提供免费乘公交服务,同时为群众全部实现城乡“1元”公交票价。政府审计视运营企业亏损情况,给予财政补贴。2、为解决学生上、放学安全,政府鼓励企业运行校车。为弥补承运企业运营亏损,政府对该企业校车购置及学生乘车费用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我公司是一家生产黄金的多金属矿山企业,用于生产的进项每月按金销售比重转出进项税额。现在用于井下巷道基建进项税可以抵扣了,这类抵扣是否类似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抵扣一样,用于设备购置的进项可以全额抵扣,不在按金销售收入比重转出,因为这跟设备一样,不是专门用于采(选)金的巷道,我理解对吗,请指示,谢谢!
非银行非保本的理财产品获得的利息收益,如果投资者个人不做个税申报的话,企业会不会受到处罚?这种情况企业代扣代缴是必须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您好,请问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是否应按资金账簿缴纳印花税?资金账簿印花税应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之和缴纳印花税,而合伙制企业没有注册资本和资本公积,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按资金账簿缴纳印花税?希望获得明确答复。
公司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收入来源是通过成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来收取管理费收入。假设公司目前有3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且在二季度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增值收益合计超过30万元,公司在二季度收取管理费收入少于30万元。有关公司增值税有以下问题需要咨询:
1.根据国税函〔2005〕1097号(国税发〔2010〕40号文件自2010年3月20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097号)同时废止。)规定:“一、纳税人在辅导期内增购专用发票,继续实行预缴增值税的办法,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应于下期增购专用发票时,按次抵减。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第三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第四条规定,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和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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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文件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规定,第二章 增值税发票开具基本规定,第一节 纳税人开具发票基本规定,十一、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