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第(九)项 第1点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因此,问题所述情况不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取得的不动产租赁服务收入应按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拍卖房产,因时间久远,只有房管局存有买卖房屋合同,税务局当时未开具发票。请问转让时税务局可否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规定精神,个人通过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房屋原值应按照纳税人提供的合法、完整、准确的凭证予以扣除;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转让收入全额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纳税人能够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但不能提供有关税费凭证的,不得按征收率计算纳税,应当就财产原值凭证上注明的金额据实扣除,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是张家口华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法人,社会统一代码:91130703667709405B,2018年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税缴纳计算出来的缴税数值,与呈报表给出的公式不一致。向当地税务主管理机关咨询,他们向市局及省里都问了,都不清楚怎么计算出来的。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您好,劳务报酬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误申报称工资薪金个税,这种情况申请更改,由公司申报人员更正申报表,更正后涉及到薪资个税退税和劳务税补缴两部分,请问退税和补缴涉及到公司的退税和补缴吗?还是仅涉及到我个人的退税和补缴,我在个人的个税系统进行退税和补缴就可以了吗?因为我不同的电话进行咨询时得到了不同的回答,烦请您为我解答,谢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8号规定:“一、优化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
(一)调整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标准:
(二)取消管理类别年度评定次数限制。出口企业相关情形发生变更并申请调整管理类别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开展评定工作。”
具体申请资料与程序建议与当地税务机关核实。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规定,第十五条 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可以从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站打印吗?个人登录之后仅可查询到车购税完税证明,查询不到税收完税证明
从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具体内容及式样见附件);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继续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目前,您可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请开具个人纳税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推广使用电子普通发票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5号)的规定,对目前申领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通用机打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将逐步为其增加相应的电子普通发票票种。纳税人可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领电子普通发票。申领后,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开具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广东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单联无金额限制版)。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普通发票相同。全市推广电子普通发票以后,逐步替代纸质普通发票,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通用机打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因此,您可查看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另外,您的咨询属于具体业务操作问题,为及时准确解答您的问题,请直接咨询您司的主管税务机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规定:企业应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故应由享受加计扣除的单位把资料留存备查,登记流程可咨询当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因此,业务推广的合同若属于广告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