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的规定,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收款方应当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及实际经营业务的内容如实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填写的项目应齐全。另外,纳税人可按生产经营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其领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此外,您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办理业务。如在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过程中有疑问,建议您拨打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技术服务电话12366-1进行咨询了解。
社保费扣款失败存在多种情况,具体处理方法如下:(一)若缴费系统界面显示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缴费人需要补足账户余额后重新缴款。
(二)若缴费系统界面显示银行账号与户名不符,缴费人需要与主管税务机关、开户银行核对三方协议信息内容。
如果交易异常或已经缴费,但是查询显示未交费的。应该是网络问题,经我们系统查询若没有缴费日期的,这种情况下,社保费实际上是没有缴纳成功。银联公司会将已扣走的钱款退还到缴费银行卡上。在此期间,个人仍可以继续通过网站使用“银联在线缴费”办理缴费。
因您的问题前提条件不明确,如您是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发票,可参照下列规定进行确定:
1.参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文件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如您选择餐饮服务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第四条规定: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文件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66号)文件第七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综上所述,请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由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贵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实事求是来认定。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我国执行消费型增值税,企业前期购建厂房取得大量进项,前期销售按一般计税进行正常抵扣,待进项税额抵扣完毕后,依据规定转为简易征收。转简易后是否需要对原来一般计税时已正常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并计补税款?
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二、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一、您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办理业务。如在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过程中有疑问,建议您拨打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技术服务电话12366-1进行咨询了解。二、如需调整您司发票的领购数量及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业务。办理上述业务具体所需资料,详细建议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在“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发票办理->发票领用->发票票种核定”栏目查看相关办税指引。另外,如需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需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业务。办理该业务具体所需资料您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在“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发票办理->发票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栏目查看相关办税指引。若您对此仍有疑问,您也可拨打广东税务12366选择对应的税费种类咨询了解或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进一步了解。
社保费扣款失败存在多种情况,具体处理方法如下:(一)若缴费系统界面显示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缴费人需要补足账户余额后重新缴款。
(二)若缴费系统界面显示银行账号与户名不符,缴费人需要与主管税务机关、开户银行核对三方协议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