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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外省企业在浙江省发生建筑服务是否可以全流程通过电子税务局网办

外省企业在浙江省发生建筑服务是否可以全流程通过电子税务局网办

1、目前是否无需线下窗口办理,已实现非接触式网办?

2、自然人注册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后,一般需要多久才会发送账号信息到手机上?

3、税款通过扫码支付后如遇到税款退回怎么办,重新缴纳?为什么出现该情况?万一没有及时注意处理是否有问题?

发布时间:2021-08-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纳税知识

分包给个人可以差额征收吗

分包给个人可以差额征收吗

 请问,我们公司承包一个工程200万,分包给个人150万,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工程款发票,我们可以把分包这部分款扣除吗,按50万进行差额征收吗?还是必须得按200万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三)销售额。
    9.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上述凭证是指: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七)建筑服务。
    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6.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
    七、关于建筑服务分包款差额扣除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规定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分包款,是指支付给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读)
   七、关于建筑服务分包款差额扣除
    纳税人提供特定建筑服务,可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税。总包方支付的分包款是打包支出的概念,即其中既包括货物价款,也包括建筑服务价款。因此,《公告》明确,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分包款,是指支付给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发布时间:2021-08-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自然人在电子税务局上代开免税普票是否有行业限制

自然人在电子税务局上代开免税普票是否有行业限制

没有看到相关提示,请核实明确:

1、是否免税政策条件符合的前提下可以正常申请开具免税普票;

2、是否有单张金额、累计金额的限制



 1、代开免税发票只能选择里面的商品品目和商品名称,不在里面的不能代开免税发票。

发布时间:2021-08-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纳税知识

选择简易计税36个月后的计税方式

选择简易计税36个月后的计税方式

您好!我司经营用房产是总公司房产,房产证的时间是2013年,我和总公司每年签订租赁合同。我司在2016年5月营改增选择简易计税,2016年5月-2019年4月满36个月,2019年5月1日-2019年6月30日沿用简易计税,2019年7月1日改成一般计税,请问2019年的5-6月期间我司是否适用简易计税

发布时间:2021-08-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简易征收  

办税百问

个人与项目单位签订包工包料合同,项目单位要求开具正规发票,请问个人到税务办理大厅开具建筑服务发票,要缴纳那些税?税率多少?

个人与项目单位签订包工包料合同,项目单位要求开具正规发票,请问个人到税务办理大厅开具建筑服务发票,要缴纳那些税?税率多少?

     纳税人个人提供建筑服务,涉及以下税费:
    1.增值税征收率3%,按次不超过500,按月不超过2万元;
    另:小规模纳税人疫情期间增值税优惠: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附加税费城建税7%(县城、镇5%,其他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根据财税法[2019]119号规定:“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财税〔2016〕12号规定:“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3.印花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0.3‰。
    4.个人所得税:临时经营所得代开发票随征个人所得税,按全省统一的分行业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累计开票金额(月)≤30000元,应税所得率0%;累计开票金额(月)>30000元,应税所得率7%。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当月累计开票金额×所在行业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额=(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2个月×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个月
    具体情况您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发布时间:2021-08-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纳税知识

转租部分简易计税还是一般计税

转租部分简易计税还是一般计税

您好!我司经营用房产的所有权是总公司,总公司整体租赁给我司用于经营。房产证上的登记时间是2013年,我司和总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每年签订一次。2016年5月1日营改增我司在税务局大厅备案选择简易计税。请问我司2017年-2019年4月30日期间分年签订的合同是适应简易计税还是需要改成一般计税?

发布时间:2021-08-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前抵扣问题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前抵扣问题

您好,我司是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总公司和我司不在一个城市。我司是商贸零售企业,经营用的房产产权属于总公司,我司作为使用人在当地税务局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税务局出具的税票抬头也是我司的名称,请问这种情况我司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所得税可能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1-08-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个人与用人单位合同到期,劳动关系终止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是否享受免税政策

个人与用人单位合同到期,劳动关系终止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是否享受免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五、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发布时间:2021-08-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一般纳税人销售狗粮的税率是多少 是13% 吗??

一般纳税人销售狗粮的税率是多少 是13% 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发布时间:2021-08-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政策  

纳税知识

增值税留抵抵欠税的城建与附加计提和缴纳

增值税留抵抵欠税的城建与附加计提和缴纳

2020.2月因疫情原因,进项无法取得,我司应交增值税5万,账上没有钱,形成欠税5万,在2020.3月时取得进项发票进项税4万,认证并形成留抵,用3月进项抵减了2月欠费实际交增值税1万,请问城建税与附加税是按应交的5万元计提还是实交的1万元计提,依据的是哪个政策条文,谢谢!

发布时间:2021-08-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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