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自然人“甲、乙”为境内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A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投资境内B公司40%股份。
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在B公司分配股利时,最终是由“甲、乙”按照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现求证:
1、纳税地点是哪一个?B公司所在地、A合伙企业所在地。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十九、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我们是一家小规模的家政公司,营业范围: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日用电器修理等,现在想开展业务给一家企业做空调清洁服务,然后那个电子发票我们要开票要按哪个税收编码分类和税率开具发票给企业?有说按“生活服务-其他生活服务”免税开,也有说按“现代服务业-其他现代服务”1%征收率开?(问题具体见附件)
您好,我想成立蔬菜肉类配送公司,但是我的货物都是从个人或者个体户手里收购的,他们都没有办法为我提供进货发票,请问我可以去税务局代开吗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2.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3.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4.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三、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4号)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收购自产农产品,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经营项目和经营规模,对其领取发票的种类、数量、版面金额以及领取方式按规定予以确认。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的规定,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因此,如为其他个人销售货物符合上述规定情形,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另外,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收购自产农产品,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若您对此仍有疑问,您也可拨打广东税务12366选择对应的税费种类咨询了解或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进一步了解。
你好税官,我们是一家小规模的家政公司,营业范围: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日用电器修理等,现在想开展业务给一家企业做空调清洁服务,然后那个电子发票我们要开票要按哪个税收编码分类和税率开具发票给企业?有说按“生活服务-其他生活服务”免税开,也有说按“现代服务业-其他现代服务”1%征收率开?(问题具体见附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2.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3.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4.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三、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4号)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收购自产农产品,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经营项目和经营规模,对其领取发票的种类、数量、版面金额以及领取方式按规定予以确认。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的规定,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因此,如为其他个人销售货物符合上述规定情形,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另外,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收购自产农产品,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若您对此仍有疑问,您也可拨打广东税务12366选择对应的税费种类咨询了解或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进一步了解。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共同出资成立了运营公司建设了一个体育场馆,合同约定政府方免费提供土地(土地使用权证的使用权人为政府方),由运营公司进行建设,并给予其十年经营权,建成的房产未办理(也无法办理产权),合同到期后全部资产免费移交给政府。在建期间和运营期间政府给予一定形式的补贴。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运营企业是否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你好,去年4月给对方开专票,今年7月被告知,发票弄丢,未认证,需要我方重新开具红字发票冲红丢失的那一份,,并且开具蓝色发票,收到对方的红字申请信息表,开具给对方了,请问这样的流程对吗?发票丢失有红字申请信息表就可以吧
合肥的个人出租商铺给企业,去税务局代开房租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显示的是综合税率,请问这个综合税率包含了哪些税?是不是包含了增值税及附加、房产税、个税等所有税种?
个人出租非住房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增值税、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综合征收率为当地征管规定,如需要了解综合征收率的详细规定,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
我司分公司是19年12月31日拿的营业执照,税种核定是2020年1月开始。因为是分公司,需要去做所得税汇总备案,请问根据财税2002 57号文 的规定,新成立的分公司要在所得税预缴期内做总分机构备案,请问这个预缴期是指什么时候?是指年度汇算清缴之前的四个季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