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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请问养老金怎么交,交多少年,多大年龄以后可以领取养老金,每月能领多少?

请问养老金怎么交,交多少年,多大年龄以后可以领取养老金,每月能领多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缴费档次在当年征缴前确定,每月1-25日可以缴纳保费,保费收缴应当于当年12月25日前完成。可以选择集中缴纳或自行缴纳,集中缴纳是通过村(居)委会协办人员集中代收缴费;自行缴纳是通过微信城市服务模块、税务部门提供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以及合作银行手机APP缴纳社保费。
    有关养老金领用年龄和金额的问题,您需要拨打人社部门客服电话12333进行咨询。

发布时间:2021-09-2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纳税知识

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汇总开具?是否需要开具销货清单?

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汇总开具?是否需要开具销货清单?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布时间:2021-09-2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财税〔2019〕21号—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享受了定额抵减增值税优惠政策,享受后当期实际缴纳增值税为0,那么当期附加税的税基应如何确认?

《财税〔2019〕21号—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享受了定额抵减增值税优惠政策,享受后当期实际缴纳增值税为0,那么当期附加税的税基应如何确认?

想请教一下企业根据《财税〔2019〕21号—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享受了定额抵减增值税优惠政策,享受后当期实际缴纳增值税为0,那么当期附加税的税基应如何确认?是0还是抵减前的增值税额?

发布时间:2021-09-2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纳税知识

生猪屠宰企业收购生猪屠宰后销售猪肉等产品收入免所得税吗?

生猪屠宰企业收购生猪屠宰后销售猪肉等产品收入免所得税吗?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规定: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规定: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规定:
    二、畜牧业类
   (一)畜禽类初加工
   1.肉类初加工。通过对畜禽类动物(包括各类牲畜、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经济动物)宰杀、去头、去蹄、去皮、去内脏、分割、切块或切片、冷藏或冷冻、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分割肉、保鲜肉、冷藏肉、冷冻肉、绞肉、肉块、肉片、肉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1〕26号)规定:
    二、畜牧业类
  (一)畜禽类初加工。
  1.肉类初加工。
  《范围》规定的肉类初加工产品还包括火腿等风干肉、猪牛羊杂骨。

发布时间:2021-09-2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纳税知识

贸易类企业,2019年购入二手不动产,这个不动产为2014年3月建造完成。现我公司需要将此不动产进行出租,如何划分不动产的新老项目时间?具体文件是什么?

贸易类企业,2019年购入二手不动产,这个不动产为2014年3月建造完成。现我公司需要将此不动产进行出租,如何划分不动产的新老项目时间?具体文件是什么?

我司为贸易类企业,2019年购入二手不动产,这个不动产为2014年3月建造完成。现我公司需要将此不动产进行出租,如何划分不动产的新老项目时间?具体文件是什么?


您好,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根据您所属情形,取得时间按照您购进不动产时间确定。

发布时间:2021-09-2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我公司代扣代缴收到的手续费返还收入,用于奖励办税人员,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代扣代缴收到的手续费返还收入,用于奖励办税人员,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1994)财税字第20号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因此,只有办理代扣代缴手续费的办税人员才可以免。

发布时间:2021-09-2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无产权车位租赁20年,期满后业主可免费使用,土地增值税清算是否计收入,成本是否扣除?

无产权车位租赁20年,期满后业主可免费使用,土地增值税清算是否计收入,成本是否扣除?

 开发商将部分无产权的地下车位(含人防车位)与业主签订了期限长达20年的租赁合同,约定由业主一次性交付车位使用费10万元(与该小区有产权车位的售价相当)。期满后,业主可按所居住房屋产权的期限无偿享有该车位的使用权,双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这种转让无产权车位永久使用权的行为是否应纳入土地增值税清算范围,计征土地增值税?成本是否对应扣除?

发布时间:2021-09-2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出口发票开具税率应选择零税率还是免税。发票是用两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吗?有没有开票注意事项。

出口发票开具税率应选择零税率还是免税。发票是用两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吗?有没有开票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二、增值税税率:……(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布时间:2021-09-2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纳税知识

刚刚成立的公司在线上新公司套餐业务中有关发票领购环节未见有电子发票领购选项。请问线上办理完新公司套餐业务后也审核通过了,后续可以在线上申请电子发票吗?

刚刚成立的公司在线上新公司套餐业务中有关发票领购环节未见有电子发票领购选项。请问线上办理完新公司套餐业务后也审核通过了,后续可以在线上申请电子发票吗?

刚刚成立的公司在线上新公司套餐业务中有关发票领购环节未见有电子发票领购选项。请问线上办理完新公司套餐业务后也审核通过了,后续可以在线上申请电子发票吗?如果可以请问在哪里申请。谢谢!


一、如纳税人使用的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第三方平台且在已公示备案的第三方平台名单中的,申请步骤如下:

发布时间:2021-09-2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公务员享受的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务员享受的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请问公务员享受的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是用人单位还是医保中心?缴纳税金的计算依据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分别是什么?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20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规定,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二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第三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第四条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一)工资、薪金所得;……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及您描述,公务员医疗补助需要并入当期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具体公式可参考上文。具体事宜您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发布时间:2021-09-2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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