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以土地房屋向全资子公司投资入股(是新设投资入股,不是新增)是否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第六条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的相关规定,免征契税?
根据增值税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问题:
(1)游戏道具装备是否归属于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2)公司向个人购买游戏道具装备,公司是否应取得增值税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成本费用?个人无法开具发票的情况下,对于网络的购买渠道,增值税发票应怎么取得?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向全资子公司投资入股,是否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第三条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的规定,是否可以免予贴花?
针对财税(2019)8号文:
1、对于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果要适用8号文的规定,只需要在基金业协会备案为“创业投资基金”,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34条和35条的规定即可,还是也需要符合实缴资本不低于3000万,存续期限不断与7年,单个企业的投资金额不超过总资产的20%,管理团队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人员要求这些规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那么企业将取得的2%个税手续费返还用来奖励给办税人员,是否也可以享受免征个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规定:“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八条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国税发[1999]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我司于2020年取得一套房产,该房产为住宅,现拟出租,我司为一般纳税人,想请问下,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话,税率是多少?可否使用简易计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九款:“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因此,问题所述情况不适用简易计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