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存在少计收入,同时未取得据以确认进项税额的合法票据,税局在稽查过程中已认定企业存在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第四项情形,据此对企业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补税方式;同时对增值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五条规定采用少计收入直接乘以适用增值税税率补税,请问,增值税适用依据是否存在错误,应按税收征管法第二条、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采用核定征收?
内蒙古征收企业自备电厂的自发自用电量的可再生能源附加等非税收入项目共有哪些项目?为什么是这些项目?就是征收这些项目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3号)规定:“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原由财政部驻地方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负责征收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三峡电站水资源费、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核事故应急准备专项收入,以及国家留成油收入、石油特别收益金,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及收入分成等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根据修改后的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可以减除专项附加扣除。如果纳税人从事个体经营,同时没有这些综合所得的,也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现在很多人进城打工,也有工资收入,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农村务农,没有综合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二条第二项:原文是 “(二)关于加强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个人所得税税收管理问题……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就上文所说的“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这个是针对个人受赠环节?还是受赠后再转让环节?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006年承揽合同,我甲方预付款后,乙方公司(子公司)未开票,2014年注销,其母公司下文于2012年开始承继乙方债权债务。
无票据造成我方账面显示(乙公司)欠款,现面临审计追责。其母公司无法提供帮助,法院也判决非民事法律关系。
无产权的地下车位是否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地下车位无测绘,如何确认其面积?地下车位面积是按线内面积还是含过道的建筑面积?
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管理办法>的公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处置利用地下人防设施建造的车库(位)等设施取得的收入,不计入土地增值税收入,凡按规定无偿移交给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准予扣除相关成本、费用。
我是A公司,因为资金紧张向B公司借款200万和C个人借款50万,按年率20%的利息支付给他们。问题1.A公司支付利息为年利率为20%是全部可以税前扣除吗?2.当A公司利息支付时,没有发票能入账吗?如果不能,B公司没有贷款这个经营范围是可以税务局代开发票吗,代开发票分别要交什么税,税率是多少。C个人的票也可以去税务局代开吗,要交什么税,税率是多少。谢谢
矿用宽体非公路矿用自卸车是属于汽车类还是机械类?是否缴纳车辆购置税?文件依据什么?具体车型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第九条 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