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意义上的买一赠一的含义是什么?
例如:1、客户买A商品,商家只能赠送A商品还是任何商品都可以?
2、如果商家规定,购买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才赠送赠品,这种针对个别群体的赠送行为,是否属于买一赠一?
3、前两条所说的买赠行为是否属于增值税上的折扣?
8月19日,我咨询了本问题。当时电话回复了该问题,但是未书面答复。麻烦在留言区书面答复该问题。谢谢。原问题如下:
2020年9月1日之后,内蒙古规定的洗煤资源税率为9%,在这个基础上,准格尔东部地区的洗煤资源税率是否还按照内财税〔2014〕2374号和内财税〔2014〕2373号文件,享受75%的折算率?
你们好,我们是一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范围是:创业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个新成立的合伙企业,合伙人全部为法人合伙人。企业的税费种认定显示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 要按季度进行申报。请问合伙企业没有个人合伙人的情况下,还要进行经营所得的申报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
你们好,我们是一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范围是:创业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财税〔2015〕78号规定:“一、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本通知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我司于2014年6月注册成立,根据藏政发[2014]51号文,第三条 西藏自治区的企业统一执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以及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操作指引,第二条 税率适用 对2018年1月1日前已设立的老企业,按照《实施办法》政策,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15%税率到2020年,请问以上政策是否还有效,我司到2020年12月31日止是否仍可依照上述政策适用1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们收到一张个体工商户开来的河北通用机打发票(B),注意到收款单位名称和发票专用章上的名称不是一个,但是收款单位税号和发票专用章上面的税号倒是一样的,这样的票据是否合规呢?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
(五)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