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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增值税普通发票计量单位栏可否不填?

增值税普通发票计量单位栏可否不填?

你好,我在58同城上开具的服务类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中发票计量单位没有填写,请问计量单位栏可否不填?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布时间:2021-09-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居间费有三个问题,我等三人为自然人,将为厦门个别企业开展“项目融资”与“保险与再保险”和“出口产品代理”业务,现因业务将要启动,每月都有这项业务,每月需到税务局开“居间费”的发票在千万以上。我要问:1

居间费有三个问题,我等三人为自然人,将为厦门个别企业开展“项目融资”与“保险与再保险”和“出口产品代理”业务,现因业务将要启动,每月都有这项业务,每月需到税务局开“居间费”的发票在千万以上。我要问:1

关于:居间费有三个问题,我等三人为自然人,将为厦门个别企业开展“项目融资”与“保险与再保险”和“出口产品代理”业务,现因业务将要启动,每月都有这项业务,每月需到税务局开“居间费”的发票在千万以上。我要问:1、我为自然人,已60岁以上了,可以到税务局开票吗?2、一年内限额是多少?上限可开多少?3、税率与费用应多少?4、去开票时,我们应提供什么资料?5、应去什么税务分局开票?6、2020年度是否有政策返还或奖励?

发布时间:2021-09-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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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2016)42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6)42号公告

(2016)42号公告中第二条第(六)款,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两个自然人分别与双方具有本条第(一)至(五)项关系之一。能否举例说明?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二条规定,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构成本公告所称关联关系:

发布时间:2021-09-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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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出租方)与租户提前解除不动产租赁合同,按合同约定,赔付给租户违约金,租户收到违约金,是否需要开发票给我司?如果不用开票,凭对方开具的收据和解除合同,可否做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依据?

我司(出租方)与租户提前解除不动产租赁合同,按合同约定,赔付给租户违约金,租户收到违约金,是否需要开发票给我司?如果不用开票,凭对方开具的收据和解除合同,可否做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依据?

请问:我司(出租方)与租户提前解除不动产租赁合同,按合同约定,赔付给租户违约金,租户收到违约金,是否需要开发票给我司?如果不用开票,凭对方开具的收据和解除合同,可否做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依据?请回复,谢谢!


发布时间:2021-09-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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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企业提供城市道路清扫服务、居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是属于生活服务吗

我企业提供城市道路清扫服务、居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是属于生活服务吗

我企业提供城市道路清扫服务、居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是属于生活服务吗,是否是生活服务中的其他服务,按照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征收6%的增值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一、销售服务。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七)生活服务。

发布时间:2021-09-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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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2016)42号公告关联关系中的直系血亲怎么认定

国家税务总局(2016)42号公告关联关系中的直系血亲怎么认定

国家税务总局(2016)42号公告第二条,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在判定关联关系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请问:1、本条中的直系血亲有没有代数限制?例如:三代以来、五代以内等等

发布时间:2021-09-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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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请教的不准确,再明确:根据 省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第十八条,企业处置非地下人防设施建造的车位,签订 了长期出让车位使用权合同,无产权证,需要预缴土地增值税吗?

刚才请教的不准确,再明确:根据 省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第十八条,企业处置非地下人防设施建造的车位,签订 了长期出让车位使用权合同,无产权证,需要预缴土地增值税吗?

刚才请教的不准确,再明确:根据 省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第十八条,企业处置非地下人防设施建造的车位,签订 了长期出让车位使用权合同,无产权证,需要预缴土地增值税吗?

根据 第十二条,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此处销项税额,在计算销售额时,房产全部价款是否扣除土地价款?

发布时间:2021-09-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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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多缴退税,但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征管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认为已超过三年期限,不予以受理,本人认为主管税务机关的做法不妥,请问适用依据是否正确?能否给予办理退税?

现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多缴退税,但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征管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认为已超过三年期限,不予以受理,本人认为主管税务机关的做法不妥,请问适用依据是否正确?能否给予办理退税?

我公司在2014年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生亏损,2016年度实现盈利,但因对弥补亏损政策不熟悉,没有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经过学习税法,对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进行了更正申报,形成了多缴税金,现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多缴退税,但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征管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认为已超过三年期限,不予以受理,本人认为主管税务机关的做法不妥,请问适用依据是否正确?能否给予办理退税?

发布时间:2021-09-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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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省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第十八条,企业处置非地下人防设施建造的车位,签订 了长期出让车位使用权合同,无产权证,需要预缴土地增值税吗?

根据 省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第十八条,企业处置非地下人防设施建造的车位,签订 了长期出让车位使用权合同,无产权证,需要预缴土地增值税吗?

根据 省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第十八条,企业处置非地下人防设施建造的车位,签订 了长期出让车位使用权合同,无产权证,需要预缴土地增值税吗?

根据 第十二条,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此销项税额,是否扣除土地价款?

发布时间:2021-09-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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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证金缴纳,高校有优惠及减免政策吗

残疾人保证金缴纳,高校有优惠及减免政策吗

    根据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发布时间:2021-09-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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