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通过淘宝拍卖拍下2010年房产,已知此房产为原房主满五唯一的房产,但是原房主处于失联状态。无法现场证明此房屋为满五唯一,是否能按照根据《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145号)规定个人通过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房屋原值应按照纳税人提供的合法、完整、准确的凭证予以扣除;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转让收入全额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因4S店一直未能交付合格证,现在距离车辆购买日期已超过3个月,网上查询得知机动车购置税需在车辆发票开具日期起60日内完成购置税缴纳,现在已经三个月了,因为没有合格证所以无法缴纳,这个的话是否有惩罚标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规定,第十二条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我公司对于农产品销售发票是否符合免税条件的相关问题与供应商产生分歧,供应商为养殖专业合作社,夏季收割期间自当地农民田地中无偿收集大量小麦等秸秆打捆后销售给我公司,由于该秸秆并非来源于其合作社社员承包的土地,我公司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认定该业务并不符合免税政策,对方与我公司意见相反。无奈之下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业务是政府支持的产业,符合免税条件,但我公司对于该回答仍有疑义,供应商现在听了主管税务机关的解读非要给我们提供免税发票,怎么办?政府支持的产业太多了,但不代表政府支持的所有产业都可以符合免税条件吧?
我公司为从事农业养殖的专业合作社,自非本社员手中无偿回收的农作物秸秆对外销售,是否可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
1.根据国令第691号规定:“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根据工会的规定,从工会经费中在国家指定节假日向员工发放少量慰问品,全年不超过2000元。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母公司采购子公司的产品进行出口,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及产品同母公司,是否按照视同自产办理出口退税。
2、母子公司适用集团公司吗?
3、经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国家税务局认定的集团公司,其控股(按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口径执行)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以及集团公司与其控股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 , 如果只是母子公司可以吗?
A公司生产成品卖个B公司(非委托加工),其中成品内有个原材料由B公司免费提供给A公司生产,并要求A公司在成品售价里扣除此原材料成本。例如:原材料10元,含此料件正常成品售价是100元,因此料件是B公司免费提供,故最终A公司成品售价需为90元,也按照90元开具销售发票,10元A公司未有进项税发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