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224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四)房屋赠与; 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您好!我司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因业务需要经常以铁路运输方式销售产品。近期收到大量铁路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运输货物的名称为“麦芽”。向您咨询两个问题:一是铁路能否给我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二是铁路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应该免税吗?并且税率和税额都已***号标注。三是我司收到这样的发票是合法发票吗?见附件。谢谢!
您好,我单位从事污水处理行业,之前2020年5月前增值税适用加工劳务13%税率,从今年5月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公告开始适用现代服务-专业技术服务6%税率,请问我单位现在可以适用“现代服务”进项税额加计10%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是就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已失效;第四条 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此部分已失效;第四条 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此部分仍有效。
继承而来的房屋,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能否实行核定征收?
一、继承而来的房屋,受赠人房产转让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计征个人所得税能实行核定征收的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第三点有关规定:“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由省税务局或者省税务局授权的市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拟在安徽滁州投资设立一家胶合板厂,该市地方上有对口的杨木及板皮供应, 供应方为当地农民,分布在凤阳县,来安县各乡镇,供应方没有工商营业执照,也没有个体户执照,只有身份证,他们自产部份杨木,并从村上其他农民手上收集部份杨木, 初加工旋切成薄片状,在农田晒干(见附图),然后卖给我们公司。我们购买的产品符合农产品的免税产品,我们是否可以根据购入交货单及付款记录(付至个人),向税局申请,由购买方(即我公司)来申请开立收购发票?购买方需要提供哪些资料?需要哪些办理流程以取得该收购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我司为商业综合体,租入物业方房屋除自有员工办公区域、消防通道、卫生间、公共区域外主要用于对外出租收取租金和物业费收入。租金收入选择简易计征全额缴纳增值税,其他收入一般计征;请问根据根据财税2017年90号文第一条“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收取的租金进项税额能否抵扣除租金收入外的其他收入销项?
我公司是安徽省淮南市注册的一家劳务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公司同时向多家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但对方单位有不同的需求,请问,我公司能否按不同合作项目,分别选择差额征税和全额征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属于资格备案,不能按不同项目合同选择不同的计税办法。
1、员工7月份至上班10天,假设满勤情况下月薪6000、同时假设7月工作日为30天,实际出勤10天,应付工资2000,那么填报个人所得税时,是按照6000元填报,还是按照2000(因扣除未出勤而扣除4000元)来填报?
2、7月份员工甲因为迟到、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被返款100元,那么在计算个税时,这100元能否税前扣除?有无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