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2021 九月
办税百问

我公司2019年7月成立,2020年4月信用等级评定时,提示由于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合肥有一个非正常户,强制判定为D级纳税人。现在,我公司一是更换了法定代表人,二是将合肥的非正常解除。现在请问:我公司

我公司2019年7月成立,2020年4月信用等级评定时,提示由于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合肥有一个非正常户,强制判定为D级纳税人。现在,我公司一是更换了法定代表人,二是将合肥的非正常解除。现在请问:我公司

我公司2019年7月成立,2020年4月信用等级评定时,提示由于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合肥有一个非正常户,强制判定为D级纳税人。现在,我公司一是更换了法定代表人,二是将合肥的非正常解除。现在请问:我公司能否申请解除关联D,进行纳税信用等级修复

发布时间:2021-09-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纳税知识

房地产公司分立涉及分立公司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

房地产公司分立涉及分立公司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

你好,房地产公司分立,分立后两个公司均有土地,原公司存续,分立的新公司也是房地产企业,分立过去的土地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土地成本可以进行加计扣除吗?在缴纳增值税时土地款可以抵减销售额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

发布时间:2021-09-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务清算  

纳税知识

企业租赁村委集体土地种树,根据财税[2014]1号文件规定,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企业租赁村委集体土地种树,根据财税[2014]1号文件规定,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具体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与主管税务

发布时间:2021-09-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我单位是北京企业,是南京某工程项目的专业分包,我单位将劳务分包给北京另一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是否需要办理预缴?如未办理预缴,是否会影响我单位预缴时扣除的分包价款?

我单位是北京企业,是南京某工程项目的专业分包,我单位将劳务分包给北京另一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是否需要办理预缴?如未办理预缴,是否会影响我单位预缴时扣除的分包价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

“第三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发布时间:2021-09-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税控盘如何账务处理?能抵减增值税吗

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税控盘如何账务处理?能抵减增值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

  一、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发布时间:2021-09-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支付给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息是否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支付给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息是否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发布时间:2021-09-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纳税知识

增值税申报表第15栏免抵退税,为什么不能填写

增值税申报表第15栏免抵退税,为什么不能填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 )规定:

    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发布时间:2021-09-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电子税务局自然人在哪里注册并查询并打印个人缴税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电子税务局自然人在哪里注册并查询并打印个人缴税证明

    您好,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后,请点击右侧“立即注册”,您可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后通过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扫码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至本地办税服务厅申请系统注册吗,完成注册实名认证。

发布时间:2021-09-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生物制品(兽药)再对外销售,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是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生物制品(兽药)再对外销售,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是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您好,不可以的。

文件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规定:“一、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9-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其他资产也进行对应的拆分,请问这样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拆分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其他资产也进行对应的拆分,请问这样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拆分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问:甲公司由A、B两个自然人股东构成,各持有50%股权。甲公司有实收资本3000万、资本公积5000万、未分配利润2000万。

现甲公司计划分立出新公司乙,分立后甲、乙公司股东仍为A、B两个自然人股东,各持有50%股权,保持不变。甲公司有实收资本1800万,资本公积3000万,未分配利润1200万;新公司乙有实收资本1200万,资本公积2000万,未分配利润800万元。其他资产也进行对应的拆分,请问这样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拆分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发布时间:2021-09-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85868788899091929394959697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