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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房地产企业土地成本抵减销售收入的建筑面积怎么理解

房地产企业土地成本抵减销售收入的建筑面积怎么理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8号公告第五条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是指当期进行纳税申报的增值税销售额对应的建筑面积。

发布时间:2021-09-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二者将各自名下用途相同的房产等面积置换,需要缴纳哪些税?计税依据怎么计算?

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二者将各自名下用途相同的房产等面积置换,需要缴纳哪些税?计税依据怎么计算?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第三条规定,关于股权、资产划转,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3、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规定,一、《通知》第三条所称“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限于以下情形:……(二)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母公司没有获得任何股权或非股权支付。母公司按冲减实收资本(包括资本公积,下同)处理,子公司按接受投资处理。(三)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向母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子公司没有获得任何股权或非股权支付。母公司按收回投资处理,或按接受投资处理,子公司按冲减实收资本处理。母公司应按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相应调减持有子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
    四、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 号)第六条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五)房屋交换。……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规定,第七条……条例所称房屋交换,是指房屋所有者之间相互交换房屋的行为。……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七、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7 号)规定,第四条,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第五条,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
    八、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 号)第三条规定,关于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因此,按照您的描述,暂不清楚您单位母子公司之间置换房产具体情况,是否涉及资产划转或资产重组等事项,无法做出针对性答复。因篇幅有限,建议您参考上述文件规定。鉴于您单位业务的特殊性,您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确认。

发布时间:2021-09-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同一个收款人的小额零星支出,少量多次超500元了,能否凭收据,所得税前扣除

同一个收款人的小额零星支出,少量多次超500元了,能否凭收据,所得税前扣除

我公司每月都会有吊车费的支出,固定找一个人,吊装一次300元,每月得发生5-10次,费用在1500-3000元之间,按次结算。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8号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小额零星经营业务?每次支出300原小于起征点500元,是否可以凭收据(载明收付款方,收款方身份信息,项目,金额,日期等)在所得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1-09-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一般纳税人

我想法拍这套房子,是40年产权,如果我40万拍下,需要缴纳多少税费,能不能帮我核算下全部税费大概多少费用?

我想法拍这套房子,是40年产权,如果我40万拍下,需要缴纳多少税费,能不能帮我核算下全部税费大概多少费用?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该不动产由法院拍卖,应按销售不动产缴纳相关税费。因前提条件不明确,以自然人销售非住房给自然人为例,销售方和购买方分别涉及以下税费:

    一、销售方:

发布时间:2021-09-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公司举办年会,可能发生场地租赁费,场地布置费,餐费,员工抽奖奖品等费用。请问以上费用哪些可以做增值税进项抵扣?

公司举办年会,可能发生场地租赁费,场地布置费,餐费,员工抽奖奖品等费用。请问以上费用哪些可以做增值税进项抵扣?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及《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相关规定,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取得属于允许抵扣的范围且取得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且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情形,可按规定予以抵扣进项税额。如不符合,则不可以。如无法自行判断,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由其依法进行核定。

发布时间:2021-09-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税务口径的固定资产的金额判定标准?税务与会计固定资产进项税问题

税务口径的固定资产的金额判定标准?税务与会计固定资产进项税问题

税务口径的固定资产的金额判定标准?我公司内部规定对于采购的税务口径的固定资产,金额小于5000元的,会计上从公司费用列支。公司采购的复印机(4000元)(取得专票)既用于应税业务也用于免税业务,虽然会计上从费用列支,但是其实质属于固定资产,那么该项进项税,我公司是否可以全额抵扣。

发布时间:2021-09-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按照土地出让合同支付政府的土地款利息是否属于土地出让收益?

按照土地出让合同支付政府的土地款利息是否属于土地出让收益?

安徽省税务局:根据财税2016年140号 第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三)项第 10点中“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请问土地让收益具体指什么内容,根据土地让合同约定的利率房企支付给政府部门的 土地款利息,对政府来说就是因土地出让引起的一笔收益。收否可以作为土地款抵减增值税销项税额?  并提供相关解读依据  谢谢!

发布时间:2021-09-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小型微利企业如何申请缓缴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如何申请缓缴企业所得税?

 无需提交申请。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预缴申报时,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发布时间:2021-09-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办税百问

发票丢失还需要登报纸吗?

发票丢失还需要登报纸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修改)第三十一条中的“并登报声明作废”。

发布时间:2021-09-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纳税知识

是否可按合同报价内容开具发票

是否可按合同报价内容开具发票

A公司为工程机械车制造公司,日常是以台为单位向客户销售并开具发票的。现与B公司签订销货合同2台机械车。B公司以合同报价中含有 自动识别系统为由(识别系统与发动机、轮胎等是车的必要组件),要求A企业将发票内容分为两项:机械车2台,软件自动识别系统两套。发票总计金额与合同总金额一致。A司其实就是向B销售整车的,最终B还要对整车的运行出具验收手续的。请问A可以以这种方式开局发票吗? 若开具了,需要承担法律后果吗?

发布时间:2021-09-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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