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我们有一个外地土建安装工程,合同150万。我们是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现在我们分包出去60万,对方给我们开来1个点税率的普通发票,请问老师:对这个工程项目,我们选择差额纳税,增值税应该如何计算?如何在外地预缴税款?
1.根据财税〔2016〕43号规定:“四、……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您好,我是小区业委会,我现在出租一个小区集体的商铺给企业,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我在税务局的登记是组织临时登记,税务局回复需要我自己开具普票,请问我该如何开具此张房租票,需要交纳哪些税费,该如何申报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我是一家个体户,我在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没有填写销售方开户行及账号,这个发票可以用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相关规定,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9%。(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3%。(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因此,您可查看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税率为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
第二条 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开发建设一住宅小区项目。项目需配套建设燃气供气系统,我公司与本地独家经营的燃气经营企业洽谈燃气供气系统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对方提出就安装工程款提供增值税率为3%的增值税发票,我公司提出异议,认为工程是按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的,包括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主材,而非清工发包,不宜采用简易征收税率,应按税务法规相关规定执行9%的增值税率。对方强调该公司在本地多年以来承包安装项目中均按简易征收的税率向建设方提供发票。
公司有一批房产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对外出租,出租时合同尚未签订,我们根据双方初始确认的租赁面积计算公司从租和从价房产税并进行申报,2020年7月,双方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租赁面积较初始确认面积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