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房地产业,项目符合普通标准住房税收减免优惠,自行电子税务局申请税收减免备案,可是大厅说征管规范是核准类,想知道到底是核准类还是备案类
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规定:
根据《湖北省房产税实施细则》(鄂政发〔1987〕64号)文件第五条规定,房产原值作一次性减除的具体标准是:城市为20%;县城为25%;建制镇和工矿区为30%。各市、县税务局可根据房屋结构、建筑年限、使用程度等情况,在上述标准增减5%的幅度内确定具体比例,但最高减除不超过30%。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的价值核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规定:
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按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署加发〔2005〕39号文件规定:
对实行入仓退税政策的出口监管仓库和享受入仓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实行入仓即退的政策;
同时如果出口的货物进入的出口监管仓不符合入仓退税的条件的,可以等货物实际出仓离境后再按正常的出口货物进行退税。麻烦问下这个货物实际离境用什么材料去证明呢,有货物对应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可以证明货物实际离境吗?谢谢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适用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可通过所在省税务局(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为市税务局)的官方网站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安装包下载地址: 安徽省税务局官网“纳税服务-下载中心”模块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 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如来文所述指的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另外,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纳税人发生的支出如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及符合上述要求的,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不符合,则不可扣除。详细建议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在“首页—>政策文件—>政策法规库”栏目查看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另外,有关入账问题请您遵循财务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或向相关会计部门进行咨询
朋友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了收入但是对方没有要发票,报税时已做无票收入申报,且缴税了。后期对方索取发票,这时候再开票,怎么申报呢?
个人去税务局代开的劳务发票,个税由付款单位代扣代缴,如果付款单位没有及时付款而没有代扣代缴。那么个人是否可以自行缴纳这张劳务发票的个税!用个税app还是去税务局大厅缴纳!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小型微利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如果有企业自愿放弃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希望正常缴纳税款,预缴申报时在申报表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额”行次填写0,并简要填写原因说明后,即可正常办理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