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医院,县政府发了《关于做好我县2020年1月27日-2月2日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我单位按规定标准发放了7天的补助。并且医院自行在此基础上按政府规定的300一天的标准又发了10天的补助,请问这10天的补助在财税2020年10号文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吗
冀财非税[2020]15号: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全省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
请问,这个上限是企业每个人的年均工资与社平均比较,还是企业所有人的年均工资与社平均比较啊
请问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关于利息据实扣除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规定中,这里的金融机构是特指商业银行还是别的金融机构也可以,就比如说我们集团下属的财务公司,也属于金融机构,我们建设期间的借款也都是向财务公司借,那么财务公司提供的证明可以在不超过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的情况下据实扣除吗?
公司将自有房产出租给内部职工作为宿舍,收取的租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是否可以依据以下政策条款,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的规定:“第十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您好!我公司是绿化苗木种植企业,企业土地性质是商业用地,但该片土地实际用于农业和苗木种植养殖,以及生产本单位所需的原材料(种子、插扦苗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我公司可以免土地使用税吗?烦请予以确定的回答,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你好,我公司是17年成立的,现在在电子税务局查出大量的月度财务报表漏申报信息,税务大厅解释是国地税合并后的系统问题,请问怎么解决,现在每个月都会新增一条月度财务报表漏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规定,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根据国税发〔2009〕31号规定:“第二十七条 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如下:
(一)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
根据上述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应计入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进行相应企业所得税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税前扣除需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才能予以税前扣除,通讯费、加油费不能分清受益者,需从严把握,取得的个人抬头的发票不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