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10号》规定:
对于挂车、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辆,以及属于交强险范围但在一个公历年度内未投保的车辆,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逾期缴纳的,加收滞纳金。
我发现税收分类编码上有一些货物适用于两个增值税税率,例如腌腊肉制品同时适用13%和9%的增值税税率,请问什么情况下适用13%,什么情况下适用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根据《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100问》规定:
21.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是否可以自由选择?
答: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为确保年度内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相对稳定,纳税人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由于普通发票开重,并且是2019年1月开具的,超过360天,不能开具红字发票,我单位只能将这笔应收账款做核销处理,会计上计入营业外支出,那税务上能否税前扣除,需要提供税务局哪些资料?
目前税法没有文件规定超过360日不能开具红字普通发票,建议您根据文件规定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根据《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 增值税发票开具基本规定:“十七、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如您符合相关红冲的条件,就可以进行红冲。”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XX省XX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中标明:2020年X月X日A公司以415万元的最高价竟得B公司2018年取得的位于C地房地产,在税务局进行不动产交易时,裁定书中的415万元是含增值税还是不含增值税金额,计算各项税费的计税依据如何选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