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确认的问题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特殊重组企业分立完成后,未满12个月原股东转让被分立企业股权,不转让取得的分立企业的股权,也不改变取得的分立企业的股权和资产的实质经营活动是否会导致不满足特殊重组的条件?希望提供支撑文件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四)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第十三条规定,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综上所述,请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由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贵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实事求是来认定。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文件第四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文件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2013年安徽池州市的一家建筑企业在宣城市承建了一项建筑施工业务(结算款71万元人民币),该工程于2013年12月竣工,因其他原因发票一直未开具。2020年需要不开发票,请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吗?
我是一家在陕西设立的创投企业,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一类 鼓 励 类 三十、金融服务业;第9、创业投资;而且收入80%以上来源于创业投资分红,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23号文件精神,请问是否可以适用:享受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要求? 请详细解答,并给予政策支持,万分感谢!
国税函发〔1990〕433号
据反映,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执行以来,简化了贴花手续,但一些汇总缴纳单位对征税凭证与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税凭证划分不清,给税额的计算和征收管理都带来一些困难。为此,经研究决定,实行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的单位,对征税凭证和免税凭证汇总时,凡分别汇总的,按本期征税凭证的汇总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凡确属不能分别汇总的,应按本期全部凭证的实际汇总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和(三)款规定,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我是三口之家,父亲63岁农民,母亲58岁农民,今年母亲患了癌症晚期在医院放化疗,每个月都需要几万块钱治疗费用,除去新农合等报销外,每个月还需要贴一万多的治疗费用,我是家中的独子,今年28岁未婚,个人所得税里面大病补贴,只有自已或者子女的可以减免,父母生病没有减名,现在县里面给我家办了贫困户,想问一下,这方面是否可以改善一下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