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2021 十月
纳税知识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收购业发票可以在一般纳税人之后抵扣进项税吗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收购业发票可以在一般纳税人之后抵扣进项税吗

小规模纳税人从事粮食加工,收购。自办理税务登记后购买办公用品,收购农民自产的玉米,开具收购业发票,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前,未开展生产经营取得收入,也未按照简易计税办法缴纳过增值税。在此期间取得的农民自产玉米的收购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发布时间:2021-10-2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发票开具  

纳税知识

2021年每月纳税申报期限截止时间是多少

2021年每月纳税申报期限截止时间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规定,第一百零九条 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发布时间:2021-10-2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企业员工出差途中乘坐滴滴,电子发票抬头为个人,企业是否可以抵扣其进项税额?

企业员工出差途中乘坐滴滴,电子发票抬头为个人,企业是否可以抵扣其进项税额?

 企业员工出差途中乘坐滴滴,电子发票抬头为个人,企业是否可以抵扣其进项税额?
企业员工出差途中乘坐滴滴,电子发票抬头为个人,其费用企业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1-10-2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我公司一项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于2020年12月竣工,请问该项固定资产能否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我公司一项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于2020年12月竣工,请问该项固定资产能否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我公司一项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于2020年12月竣工,请问该项固定资产能否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以下简称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发布时间:2021-10-2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完全发生在国外的出口业务佣金,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完全发生在国外的出口业务佣金,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布时间:2021-10-2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货物由于质量问题无法使用,退运成本过高,因此不会付汇也不会退运。

货物由于质量问题无法使用,退运成本过高,因此不会付汇也不会退运。

我司有进口原材料的进口增值税已抵扣后存在两种情况:

1. 货物由于质量问题无法使用,退运成本过高,因此不会付汇也不会退运。

2. 货物发生退运,但是根据《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已抵扣的增值税不予退还。

发布时间:2021-10-2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出口退税  

纳税知识

今年3月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明天5月份才交房,契税该什么时候开始交

今年3月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明天5月份才交房,契税该什么时候开始交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9号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契税纳税申报,契税纳税期限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之前。

发布时间:2021-10-2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

纳税知识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以公允价值计量,会计上不计提折旧,企业所得税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税收上是否可以扣除折旧,做纳税调减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以公允价值计量,会计上不计提折旧,企业所得税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税收上是否可以扣除折旧,做纳税调减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二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第八条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发布时间:2021-10-2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

纳税知识

该建筑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在能否到当地税务机关大厅申请代开2017年度无票购进水泥、石子、黄沙等建材业务的发票,并入账?

该建筑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在能否到当地税务机关大厅申请代开2017年度无票购进水泥、石子、黄沙等建材业务的发票,并入账?

某建筑企业承揽政府乡镇工程,2017年购进的部分建材如水泥、黄沙、石子等,供货方未能提供发票,项目负责人因不懂税法付开票费从其他单位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报销入账。现该建筑单位被查实接受虚开发票接受处罚,请问该建筑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在能否到当地税务机关大厅申请代开2017年度无票购进水泥、石子、黄沙等建材业务的发票,并入账?

发布时间:2021-10-2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基数在会计科目哪里取数?2、2020年申报2019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适不适应: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政策?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基数在会计科目哪里取数?2、2020年申报2019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适不适应: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政策?

1.关于会计科目会计问题,请您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执行。 

2.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文件第四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发布时间:2021-10-2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