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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一般纳税人应收账款抵回钢材,抵债协议合同专用发票齐全。再销售时是否可以平价出售,应交哪些税,经营项目中是否必须有钢材一项?还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般纳税人应收账款抵回钢材,抵债协议合同专用发票齐全。再销售时是否可以平价出售,应交哪些税,经营项目中是否必须有钢材一项?还应注意哪些问题?

 我司一般纳税人应收账款抵回钢材,抵债协议合同专用发票齐全。再销售时是否可以平价出售,应交哪些税,经营项目中是否必须有钢材一项?还应注意哪些问题?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10-1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小微企业向税务局缴纳的工会经费是否可以全额退回

小微企业向税务局缴纳的工会经费是否可以全额退回

     根据《山西省总工会关于应对疫情冲击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晋工发〔2020〕3号)规定:“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我省县以上工会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政策。根据经费隶属关系,在此期间产生并征收的工会经费由县以上工会全额予以返还,在此期间产生并征收的建会筹备金,小微企业组建工会后由县以上工会按全总规定予以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实行年度申报审核制,由小微企业向同级地方工会申报,经同级地方工会审核核准后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申报审核及核算结算具体办法由县以上工会根据各地实际自行制定并报上级工会备案。县以上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 “山西省总工会经费查询核算分成系统”平台作用,及时拷贝保存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征收信息数据,建立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收缴电子或纸质台账,健全管理制度。县以上各级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返还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后,应定期办理完结返还结算事宜。”

发布时间:2021-10-1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小规模劳务派遣差额征税,但不是小微企业,能享受增值税季度不超30万减免优惠政策吗

小规模劳务派遣差额征税,但不是小微企业,能享受增值税季度不超30万减免优惠政策吗

增值税申报表免税销售额包括给员工代发的工资社保吗?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收入怎么填写?

会计上按照票面的金额确认收入,会出现和和增值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不一致的情况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

发布时间:2021-10-1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增值税  

纳税知识

企业被吸收合并后,如何处理建筑业预缴税款

企业被吸收合并后,如何处理建筑业预缴税款

分公司A被总公司B吸收合并,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然而分公司A是建筑工程类企业,在异地有预缴税款100余万元。吸收合并过程中分公司A将被注销税务登记,其增值税申报表中“本期已缴税额”栏次有前期异地预缴产生的100余万元。异地工程都未结束,纳税义务未产生,无法开票。

发布时间:2021-10-1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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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汇总纳税企业退役士兵优惠政策享受咨询

增值税汇总纳税企业退役士兵优惠政策享受咨询

 你好!我司是省内增值税汇总纳税企业,增值税由总公司统一汇总申报后根据分公司收入占比分配至各个分公司,我司录用了一批退役士兵,劳动合同是与总公司签订的,社保是各地分公司缴纳的,可以享受退役士兵优惠政策吗

 

发布时间:2021-10-1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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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对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对方单位电话号码没有打,是否影响发票效力,是否需要重新开具?

给对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对方单位电话号码没有打,是否影响发票效力,是否需要重新开具?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第二章 增值税发票开具基本规定 

   第一节 纳税人开具发票基本规定

  三、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发布时间:2021-10-1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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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从事雕塑行业,为房地产公司的开发楼盘小区做雕塑,现在要开发票,请问增值税税率多少?

我公司是从事雕塑行业,为房地产公司的开发楼盘小区做雕塑,现在要开发票,请问增值税税率多少?

    一般纳税人销售劳务,增值税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发布时间:2021-10-1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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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可以将取得安装服务收入扣除支付的分包安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适用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吗?​

我单位可以将取得安装服务收入扣除支付的分包安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适用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吗?​

 我是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电梯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并将安装服务外包给其他单位,取得其他单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在纳税义务发生时,我单位可以将取得安装服务收入扣除支付的分包安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适用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吗?

发布时间:2021-10-1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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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配套的马路是否可以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公租房配套的马路是否可以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我司建设的公租房配套一条马路是仅用于公租房使用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第一条公租房免征土地使用税,那么请问公租房配套的马路是否可以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1-10-1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无产权车位成本土增税清算时怎样扣除?

无产权车位成本土增税清算时怎样扣除?

根据《贵州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时向购买方附赠的同一房地产开发项目车库(位)或其他开发产品并在售房合同(协议)中注明的,以售房合同记载的总金额确认销售收入。”规定,房开企业“买房送无产权车位”是否符合本条办法规?,在本条中“以售房合同记载的总金额确认销售收入”是否可以理解为:既然售房合同记载的总金额包含了所送的车位收入,那发票开具时是不是就不用再区分或注明车位价值多少了呢?由此,是否可以理解为:含送车位售房收入对应售房送车位的成本也可以同时在土增税清算时得以扣除呢?另外,想咨询:如果买房送无产权车位成本能够得以在土增税清算时扣除,那么按照清算房屋类型归类,是否归集到“其他房屋”类型进行清算呢?

发布时间:2021-10-1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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