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七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我司是一家从事冷冻蔬菜、食品等仓储保管的企业,仓储设备的占地面积也在6000平方以上,请问我司能否享受自2020年1月到2022年12月的土地使用税的减半征收的优惠?
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企业、按照纳税义务时间节点,需要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的备案
问题如下:
1、这三个税种,企业是否能自行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税源信息的备案?如果需要大厅备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您好,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可以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要求退还。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我公司(扣缴单位)收到上一年个税扣缴返还的手续费,用来奖励财务人员、经办人员,是否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是什么?请明确答复,交或者不交,谢谢。
非盈利慈善组织(由市民政局批准设立)为了捐赠款项公益的最大化,将捐赠款项借市财政局名下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增值保值,所产生的的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扶贫救济、教育、卫生、敬老等领域慈善公益事业。请问这笔利息收入是否列入免税收入,是否认定为免税收入中的其他收入
自然人以设备投资入股属于视同销售行为,按销售设备相关政策执行。
我的孩子今年十岁,一直正常交纳社保,今年实行网上个人交费后,发现一开始社保信息都正常,到银行交费环节的时候,出现500错误码,到辉县市税务局大厅交费时,查询到同一身份证号下面有几个名字,要求更正时以修改会留下痕迹为由拒绝,也无法直接交费。我想咨询下,既然是你们录入的错误,改正错误不应该吗?孩子以后的社保怎么办?
甲公司2019年与一个有限合伙企业B签订增资协议,这个有限合伙企业B以其投资的有限责任A公司100%股权作价(评估值)增资,估值1000万,计入甲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剩下的计入甲公司资本公积700万。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100万。有限合伙企业B当初设立A公司投入的实收资本为50万元。麻烦请问,在增资过程中,有限合伙企业B中的合伙人,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需要缴纳,请问如何计算,按照20%财产转让所得,还是5-35%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式是否为(1000-50初始投资金额-相关税费)?还是如何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