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文件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综上所述,请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由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贵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实事求是来认定。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我公司阜阳市一家快消品生产企业,为便于发货,减少物流成本,我公司拟在合肥租用一处仓库作为物流中转仓库,对于合肥以南区域的销售订单,直接从合肥中转仓库发货。请问,我公司生产的货物由阜阳厂区转移到合肥中转仓库的时候,是否需要视同销售?有无相关政策规定?谢谢。
我司为外资企业,外籍股东将所持股份转让给另一个人股东,是否要缴纳个税?如需缴纳个税,应该如何申报?是由股东自己在电子税务局或税务大厅申报,还是公司代为申报?
外籍自然人股东转让境内企业股权,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向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如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填报《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2份按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我们公司在西安高新区出租办公楼,要给房东一年的房租12万左右,需要房东去税务局代开发票给我们公司,想问下这个发票的税金应该怎么计算,公司性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房东开具普票
个人出租非住房,涉及的税费有: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减半缴纳
2.增值税: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减半缴纳。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税率为1%;
4.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税额的3%计算减半缴纳
5地方教育附加:以增值税税额的2%计算减半缴纳
6.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7.印花税: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减半贴花
8.水利建设基金:按收入的万分之五/万分之三计算缴纳
9.土地使用税:根据土地所在地等级税额标准减半缴纳
你好,运输企业发生一笔运输业务,该业务是由运输企业临时租用的个人车辆完成。业务结束后,运输企业给个人车辆支付了一部分现金和一部分油卡(比如给个支付运费10000万,其中支付7000万,支付油卡3000元),对其中支付的油卡是否按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坐落在农村的一家生猪养殖公司将自己的场区土地、猪舍及饲料加工设施租给另外一家养殖公司养猪,并提供饲养管理和粪污处理。出租的公司开票都需要缴纳那些税?税率分别是多少?都有那些优惠?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1……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附件2……(六)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总机构与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在同一地点办公且属同一税务机关管理的,能否独立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呢?我们查看了很多相关税收政策,但都没有明确答案,产生很多争议,希望能得到明确答复。
销货方开具给我单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联 被我单位业务人员 遗失,根据现行政策,请问有何补救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
(1)公司无偿借款给员工个人买房,员工长时间未归还是否会被税务局认定为给员工的薪酬福利,公司是否会存在涉税风险?员工是否面临补缴个人所得税?(2)如果公司按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将钱借给员工买房,签订借款合同按期计算利息,这样是不是就不会存在涉税风险了?
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后,点了保存按钮,导致为灰色,无法填写申报数据,提示要更正采集,请问更正采集在哪个模块,怎么更正
纳税申报前,纳税人发现错填、漏填税源信息时,可以直接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例如,纳税人填写了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申报前发现遗漏了应税合同信息,则可直接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补充相应合同信息,然后继续申报。
路径: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选择需要修改的条目进行修改。具体操作问题可联系电子税务局软件服务方,咨询电话:0551-96543/9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