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非住房,涉及到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一、增值税:个人出租非住房征收率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公司原有房租项目适用简易征收计税,有XX公司租用本公司房屋,租期到2022年,房租发票已开(开具的为简易征收税率的发票),如公司2021年6月要搬迁至新地址,该公司也随同本公司一起搬至新地址,根据税法规定,新地址房租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新地址的租房客户由于存在部分简易征收,部分采用一般计税的问题,新地址的出租房屋发生的支出是否可以全额进行进项抵扣?如不能,该如何拆分?
境内A公司向境外B公司定制一套部件,双方签订采购定制合同。B公司开始制造。 A公司因为市场需求不足原因,不打算购入该部件,并立即通知B停产, B公司就已发生的材料费和人工费向A提出赔偿金请求。A对赔偿金给与认可。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因为属于专项定制产品,A不需要,B只能对其半成品做报废处理。请问境内A向境外B支付赔偿金时需要履行何种税款扣缴义务?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公司过网费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607号)规定,鉴于电力公司利用自身电网为发电企业输送电力过程中,需要利用输变电设备进行调压,属于提供加工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请问,我们是园林绿化公司,从事建筑服务绿化项目,从苗木公司采购的苗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对方不是农业合作社,是私营的苗木种植公司,直接挖过来的初级苗木。对方公司开的免税普票,这种情况可以抵扣9%进项税额吗?谢谢!
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河南省税务局,我2008年的时候在河南有几个月的税,现在想从网上打印一下当时的税单。可是在几个渠道都无法打印,在国税局河南税务局上个税查询是提示错误不能查,通过支付宝查询个税是提示错误无查询记录。请问一下,河南省的有没有像其他省一样的很方便就可以从网上打印个税税单的渠道。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六条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您好!我是安徽省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阶段与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房合同(预售)是国家住建部和工商总局2014版固定文本合同,第三章第六条没有明确约定该商品房总价款是否含税,且该条款不可修改。请问我司在补充协议上明确了该商品房总价款其中不含税金额多少,税额多少,以此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否正确?感谢及时答复!
业务描述:本公司一般纳税人,因与境外公司(非居民)的采购合同未履行,支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额较小未达到5万美元。双方会签订违约金协议。
咨询:1、违约金协议是否需要到税务局备案,如需备案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2、支付违约金时是否涉及增值税、所得税代扣代缴问题。如果需要代扣代缴,参照哪项业务事项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