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纳税人不得抵扣情形可参考财税〔2016〕36号规定:“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您好,请问我公司土地系营改增之前购入,取得营业税发票,营改增之后开发,适用一般计税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土地款发票能否抵减增值税销项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请问纳入农产品核定扣除的试点纳税人,在收购农产品时,是否不需要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而采用自制的收购凭证入账?
1.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根据财税〔2012〕38号附件1: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规定:“三、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增值税进项税额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抵扣。”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我公司购买一辆北京牌汽车,原合格证车辆名称为轻型越野汽车,改装车合格证为湿式制动拉人车。主要用于井下工作,车管所说不用上牌。请问是否免车购税?下午去税务局,扫描原始合格证,无信息。改装的合格证无二维码,免税图册调不出。请问该如何做。
我公司有两艘船舶,为固定资产,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登记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签订合同之后,应该按照销售货物还是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四)建筑服务。
5.其他建筑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六)现代服务。
9.其他现代服务。
其他现代服务,是指除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和商务辅助服务以外的现代服务。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我司为房开企业,在目前限地价、竞地块外教育设施招拍挂模式下,教育设施的建造成本,本质上属于取得土地的代价。
请问地块外教育设施的建造成本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你好,甲企业是一家软件开发企业,2010在杭州成立,2019年1月在广州设立了一家分公司,并在广州招聘了一些软件工程师,劳动合同与广州分公司签订,2019年10月,甲企业以总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但是合同中的收款银行为广州分公司的银行账号,软件开发服务均有广州分公司的人员提供,请问,这个技术开发服务收入该如何开票?总公司开具还是分公司开具?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