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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会议餐费取得的专票能进项抵扣吗

会议餐费取得的专票能进项抵扣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发布时间:2021-1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增值税  

纳税知识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不动产增值税的处理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不动产增值税的处理

 老师您好,我是河北省衡水市的一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我公司在2021年9月份转让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构筑物),取得了销售收入,此土地使用权是在2020年取得的,我想咨询一下的是转让不动产取得的销售收入可以扣减取得土地时的价款后再按照税率9%计算销项税额吗

发布时间:2021-1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增值税  

纳税知识

非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股权激励税务处理

非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股权激励税务处理

我公司目前为新三板挂牌,拟按财税〔2016〕101号第一条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及第四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执行。”,向我公司部分员工授予股票期权奖励,相应制定股权激励计划以符合财税〔2016〕101号递延纳税的条件。同时,我公司有在主板上市的计划。

发布时间:2021-1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每年都在缴费家庭新农合,但是每年到最后就说要清0,有没有办法能够自己查询自己账户的流水?

每年都在缴费家庭新农合,但是每年到最后就说要清0,有没有办法能够自己查询自己账户的流水?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告》规定,一、自2017 年1月1日起, 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等职责。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中的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部分自2017年4月1日起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发布时间:2021-11-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纳税知识

小规模纳税人在航天信息科技公司购买的云财税软件260元,可否抵减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在航天信息科技公司购买的云财税软件260元,可否抵减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为减轻纳税人负担,经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一、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二、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因此,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除,除上述两项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不能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发布时间:2021-11-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本公司为设备制造行业,购买了工业园区土地共3万平方自建厂房,由于电力局建有高压电线占上方面积约的3000平方,导致此在面积不能建永久性建筑物,帮手看看是否符合(1989)国税地字第13号文件政策第三条

本公司为设备制造行业,购买了工业园区土地共3万平方自建厂房,由于电力局建有高压电线占上方面积约的3000平方,导致此在面积不能建永久性建筑物,帮手看看是否符合(1989)国税地字第13号文件政策第三条

本公司为设备制造行业,购买了工业园区土地共3万平方自建厂房,由于电力局建有高压电线占上方面积约的3000平方,导致此在面积不能建永久性建筑物,帮手看看是否符合(1989)国税地字第13号文件政策第三条”对供电部门的输电线路用地,变电站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政策适用免征城建土地使用税。

发布时间:2021-11-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纳税知识

福建省有没有将企业利用沙包土加工生产出的碎石和机制砂列入资源税征税税目?

福建省有没有将企业利用沙包土加工生产出的碎石和机制砂列入资源税征税税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
  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本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以下称《税目税率表》)确定。
……
第五条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但是,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规定:“七、纳税人以自采原矿(经过采矿过程采出后未进行选矿或者加工的矿石)直接销售,或者自用于应当缴纳资源税情形的,按照原矿计征资源税。
  纳税人以自采原矿洗选加工为选矿产品(通过破碎、切割、洗选、筛分、磨矿、分级、提纯、脱水、干燥等过程形成的产品,包括富集的精矿和研磨成粉、粒级成型、切割成型的原矿加工品)销售,或者将选矿产品自用于应当缴纳资源税情形的,按照选矿产品计征资源税,在原矿移送环节不缴纳资源税。对于无法区分原生岩石矿种的粒级成型砂石颗粒,按照砂石税目征收资源税。”
    因此,对于无法区分原生岩石矿种的粒级成型砂石颗粒,按照砂石税目征收资源税。河砂、海砂、山砂、卵石以及部分混合石料制作的机制砂,可按砂石税目征收。资源税具体征收范围可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附件《资源税税目税率表》及《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明确资源税我省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税〔2020〕14号)附件《福建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发布时间:2021-11-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资源税  

办税百问

我找装修公司装修,交付工程款给装修公司,向他们索要发票,装修公司称我要发票的话自己要交4%税费给他们公司,他们公司给我开,我想咨询下,合理吗?

我找装修公司装修,交付工程款给装修公司,向他们索要发票,装修公司称我要发票的话自己要交4%税费给他们公司,他们公司给我开,我想咨询下,合理吗?

    如果你们双方没有对装修金额作出单独要约,合同金额都是含税的,付款方单独收取税费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建议您不要支付。同时,如您已经支付装修款而收款方没有向您开具发票,您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举报。

发布时间:2021-11-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纳税知识

在同一批货物的进项票与销项票规格型号出不一致,请问该行为是否合规

在同一批货物的进项票与销项票规格型号出不一致,请问该行为是否合规

 我司是一家贸易企业,主要从事煤炭购销业务,本月从上游供货商收到货物名称为【原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规格型号栏未填写任何信息。购进货物后,向下游客户开具货物名称为【原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对方要求我司在规格型号栏出填写【无】,此行为导致我司在同一批货物的进项票与销项票规格型号出不一致,请问该行为是否合规。

发布时间:2021-11-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视同销售了经营范围外的货物,需要变更经营范围吗?如不变更,如何申报纳税?

视同销售了经营范围外的货物,需要变更经营范围吗?如不变更,如何申报纳税?

   因无法判断您现在视同销售的业务,无法准确回答。理论上不需要增加经营范围,申报就是根据您的身份、开具的发票类别进行填报即可。如您有实际业务,建议您持业务相关资料请主管税务机关具体核实。


发布时间:2021-11-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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