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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现在河北省的企业购销业务的印花税还可以核实征收嘛?如果允许,按什么比例核定?

现在河北省的企业购销业务的印花税还可以核实征收嘛?如果允许,按什么比例核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立合同人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第四条规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印花税的税源特征,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发布时间:2021-11-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印花税  

纳税知识

不属于收购二手车出售的企业,不得减按0.5计税。那么应执行哪条税率,依据哪些文件,对于豪华小汽车这种消费税应税机动车是否有特殊规定

不属于收购二手车出售的企业,不得减按0.5计税。那么应执行哪条税率,依据哪些文件,对于豪华小汽车这种消费税应税机动车是否有特殊规定

 我公司是从事铝制品加工行业的一般纳税人,现有若干辆机动车销售,购置于2011年10月与2012年9月的豪华小汽车,12年8月的客车,以及13年11月后的普通小汽车,以上汽车准备出售,根据《二手车经销等货物劳务税政策及管理措施解读》,我们不属于收购二手车出售的企业,不得减按0.5计税。那么应执行哪条税率,依据哪些文件,对于豪华小汽车这种消费税应税机动车是否有特殊规定

发布时间:2021-11-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竞拍人支付出让金之后,还需要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采石场管理的通知》要求,支付给已经被整治关闭的原采矿权人“整合费”,补偿原采矿权的人员费、环境恢复费等。请问:这个“整合费”

竞拍人支付出让金之后,还需要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采石场管理的通知》要求,支付给已经被整治关闭的原采矿权人“整合费”,补偿原采矿权的人员费、环境恢复费等。请问:这个“整合费”

我公司竞拍取得某矿区采矿权,出让公告规定:竞拍人支付出让金之后,还需要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采石场管理的通知》要求,支付给已经被整治关闭的原采矿权人“整合费”,补偿原采矿权的人员费、环境恢复费等。请问:这个“整合费”我们所得税依据什么扣除,对方是否应开无形资产发票给我们?

发布时间:2021-11-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政府出让教育用地给企业自建学历教育制学校,可以参照财税[2004]3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享受免征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免征优惠吗?​

政府出让教育用地给企业自建学历教育制学校,可以参照财税[2004]3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享受免征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免征优惠吗?​

 请问政府出让教育用地给企业自建学历教育制学校,可以参照财税[2004]3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享受免征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免征优惠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二、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发布时间:2021-11-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企业间复垦券交易三流不一,发票可否税前扣除

企业间复垦券交易三流不一,发票可否税前扣除

假设甲公司持有复垦券30亩,A母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复垦券购买协议,购买复垦券并支付款项,购买时未开具发票;拍地后A母公司设立子公司B,最终土地由B公司开发,可否甲、A、B三家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由甲公司直接开增值税专票给B公司,B公司获取的发票在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前能否扣除?

发布时间:2021-11-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纳税人2019年度四项销售额占比符合加计扣除要求,但该纳税人2019年9月份变更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2020年度是否应该继续享受该优惠

纳税人2019年度四项销售额占比符合加计扣除要求,但该纳税人2019年9月份变更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2020年度是否应该继续享受该优惠

 纳税人2019年度四项销售额占比符合加计扣除要求,但该纳税人2019年9月份变更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2020年度是否应该继续享受该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八条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
  第九条规定: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一、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
  六、本公告第一条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1-11-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怎样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

怎样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

 安徽三赢劳保用品有限公司, 税号91340825MA2UMTH64F办理了出口资格认定上,一直未办理出口退税业务,也未办理相关证照。现在公司要注销。在线申报时,点击出口退(免)备案撤回“在线申报”没有表格出现是什么原因?怎样操作撤回备案,请指教

发布时间:2021-11-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银行手续费税前抵扣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银行手续费税前抵扣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您好,我司在银行有开对公账户,对公账户中产生的开户手续费和交易手续费是否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才能进行税前抵扣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发布时间:2021-11-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涉税事项  

纳税知识

在9月1日前已签订拆迁补偿合同,但整体土地出让合同还未签订,土地权属还未转移,也未办理土地证。请问9月1日前已支付的拆迁款,适用什么税率,具体依据是?​

在9月1日前已签订拆迁补偿合同,但整体土地出让合同还未签订,土地权属还未转移,也未办理土地证。请问9月1日前已支付的拆迁款,适用什么税率,具体依据是?​

 根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97号公告,从2021年9月1日起,湖北省契税税率为3%。
在9月1日前已签订拆迁补偿合同,但整体土地出让合同还未签订,土地权属还未转移,也未办理土地证。请问9月1日前已支付的拆迁款,适用什么税率,具体依据是?

发布时间:2021-11-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契税  

纳税知识

我们是一家银行,部分县支行反映个税手续费返还滞后,部分支行甚至不了解个税手续费返还政策,能否讲解?

我们是一家银行,部分县支行反映个税手续费返还滞后,部分支行甚至不了解个税手续费返还政策,能否讲解?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发布时间:2021-11-1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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