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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现在是总公司申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分公司零申报,请问这样是否符合当地税务规定?总公司是否需要申请增值税和所得税汇总申报?或者需要进行相关的备案?

现在是总公司申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分公司零申报,请问这样是否符合当地税务规定?总公司是否需要申请增值税和所得税汇总申报?或者需要进行相关的备案?

我司主管税务机关是福州鼓楼区,如果成立分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是福州其他区(工商注册属于其他区域),总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分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现在是总公司申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分公司零申报,请问这样是否符合当地税务规定?总公司是否需要申请增值税和所得税汇总申报?或者需要进行相关的备案?

发布时间:2021-11-1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合伙人实缴时,应该记入什么科目?

合伙人实缴时,应该记入什么科目?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系统中,报表的权益类科目里没有设置“合伙人出资”科目。

当合伙人实缴并申报系统时,计入“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又会产生不必要的印花税。

请问,合伙人实缴时,应该记入什么科目?


发布时间:2021-11-1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

 如果我国的居民个人张三于2018年已经签订了购房和贷款合同,并于2018年9月开始还贷款。但是因为是期房,未交房,张三一直未缴纳契税和取得房产证。在2021年的7月份缴纳了契税,取得了契税的完税凭证。该住房在其工作所在城市。张三一直在工作所在城市租房。请问,张三在2021年度可以按那种方式享受专项附加扣除?1、1-6月享受住房租金、7-12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2、1-6月享受住房租金和7-12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二选一;3、全年按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或者其他方式(请列示)。

发布时间:2021-11-1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关于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销售额的确定问题

关于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销售额的确定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从事垃圾渗滤液及污水处理的环保企业,主要为客户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污水处理服务、环保设备销售、租赁服务、工程施工等业务。

我司提供的垃圾渗滤液及污水处理服务,发票开具项目名称分别为现代服务*渗滤液处理费、现代服务*运营费;租赁服务,针对租赁的房产和有形动产,发票开具项目名称分别为经营租赁*房屋租赁、经营租赁*其他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费。

发布时间:2021-11-1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的理解

“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的理解

B为A公司全资子公司,C、D同为B公司全资子公司,B公司将持有D公司股权转让给C公司后(D成为C公司全资子公司),B公司将持有的C公司股权(含D公司)一并转让给母公司A公司,请问此项交易中,B转让C公司股权,是否影响D公司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分股权实质经营活动

发布时间:2021-11-1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公司通过法院拍得一个在建厂房,该厂房目前已封顶但是未办理竣工验收,厂房未通水电等基础设施,也没有实际使用,请问该厂房是否要交房产税

公司通过法院拍得一个在建厂房,该厂房目前已封顶但是未办理竣工验收,厂房未通水电等基础设施,也没有实际使用,请问该厂房是否要交房产税

 我公司通过法院拍得一个在建厂房,该厂房目前已封顶但是未办理竣工验收,厂房未通水电等基础设施,也没有实际使用,请问该厂房是否要交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文件规定,
十九、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综上所述,请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由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贵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实事求是来认定。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2021-11-1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房产税  

纳税知识

企业为租房给员工居住(不是集体宿舍,是为异地交流员工租赁),员工未直接取得补贴,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为租房给员工居住(不是集体宿舍,是为异地交流员工租赁),员工未直接取得补贴,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发布时间:2021-11-1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公司转让非住宅房屋,且无法核实原值的,企业所得税怎么缴纳

公司转让非住宅房屋,且无法核实原值的,企业所得税怎么缴纳

    单位销售二手房应将售房收入并入企业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规定:“第三条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11-1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申报表整合后,如何进行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申报表整合后,如何进行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新启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附加税费申报表作为附列资料或附表,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的同时完成附加税费申报。
具体为纳税人填写增值税、消费税相关申报信息后,自动带入附加税费附列资料(附表);纳税人填写完附加税费其他申报信息后,回到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主表,形成纳税人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数据。上述表内信息预填均由系统自动实现。

发布时间:2021-11-1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公司2021年7月份销售货物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继续减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公司2021年7月份销售货物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继续减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我是一家小型公司,属于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2021年7月份销售货物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继续减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7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你公司7月份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万元,超过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标准,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你公司7月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继续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据此,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50万元×1%=0.5万元。

发布时间:2021-11-1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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