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司属于建筑公司工地上有时会发生一些没有发票的费用如修理打印机,补胎,还有食堂买菜,都是在工地附近的农村中购买的没有发票金额也就几十元至三四百元,收据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如果能扣除收据填写有要求吗?
我们是小型养猪企业,产生一些猪粪,对外销售不免增值税?国令538号和50号未明确说明需要交税,是否需要缴纳税款?如果生猪都免增值税,猪粪不免增值税的话是不是有点不合理?如果猪粪免增值税,那么猪粪混合猪尿形成的液体,贩卖是不是也不用缴纳增值税?
我公司设有后勤部门-食堂,现外公司员工来我食堂就餐是否允许?(是否必需办理卫生服务许可证?能否对外营业?)因部分员工离家较近不在食堂就餐,餐卡上的钱又不能取出,故食堂对外购入消费品转售员工,请问这项业务是不是要视同销售?谢谢!
你好,我问下,个人给公司干活呢,要求开发票,我不知道要开什么样的,税务局工作人员说是劳务。现在要扣百分之二十左右,关键就是个给人干天工的工资,几千块钱,再扣掉百分之20。是不是太高了?
根据您的描述,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八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第十一条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同时,劳务报酬属于综合所得,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建议您根据自身的实际业务代开发票,如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是按上述规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由支付方代扣代缴;因劳务报酬属于综合所得,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我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2009年获取土地且交清土地款后,由于国土部门一直未交地,我司一直未开发,只是2009-2011年发生了部分咨询测绘设计等前期费用,那么这段时间内发生借款利息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三十七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您好,房地产公司分2期开发,1期已清算,公司报税人员人员在申报2期预缴土增税时,误将申报表项目分期选成1期。现税局要求公司申请退税并按原所属期重新申报缴纳,但由此会产生滞纳金。
因公司无主观意愿少缴税款,且客关上未对税收造成损失,请问此种情况是否可申请减免滞纳金?是否符合申请减免滞纳金条件?
背景:意外火灾引起消防喷头自动启动,淋湿部分电子产品,造成该部分资产损毁不能使用,该部分资产对应的增值税进项需要转出吗?(保险公司也对该部分损失进行了赔偿)。
自我解读: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我查询到办税指南的申报享受税收减免里的
28棚户区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减按1%征收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011719,政策依据:财税〔2013〕101号),应报送:
(1)棚户区改造相关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我公司注册资本100万,两个自然人股东,A占60%,实缴30万元;B占40%,实缴0,公司经营亏损,目前净资产8万元(低于实收资本);现在B要转让股权,请问B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怎么确定?可以0股价转让吗(章程规定按实缴资本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