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公司从业人员结构包括: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内退人员以及外派驻村人员等构成。公司拟给予从业人员中的在岗职工(不包括中层管理以上人员)、在岗的劳务派遣人员,每月(季度)按照每个人实际出勤天数和固定的标准,给予发放相应的上下班交通费用。问题1:若上述给予发放交通费用的人员,每月(季度)凭交通费发票报销,是否需要缴纳个税?问题2:若上述人员不采用发票形式报销,而是统一采用自制凭证形式报销,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是否需要缴纳个税?谢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规定,
四、关于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问题
(一)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五、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我公司为商业零售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餐饮做为附业做了税务登记,公司超市经营有现场加工售卖的凉拌菜、包子、大饼、炸鸡腿、烤肠、卤鸡蛋、爆米花、熟玉米棒等食品,请问此类现场加工售卖的食品是否适用餐饮业6%的增值税税率?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1……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二、销售无形资产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客户是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不是个人消费者),我公司销售货物给客户,客户不需要发票,我公司做“未开具发票收入”已纳税申报,税款没有少缴,这样还会有税务风险吗?
一超市在我公司厂内开设,我公司提供场地让其经营销售日用百货,合同约定我公司按照每个月营业额的4%收取费用,且合同上写的是“管理费用”,如果我公司参与部分管理的话,请问增值税应该按照哪种类别缴纳,该怎么开具发票(是属于经营租赁呢,还是属于管理服务,)
记账流程:根据业务取得的原始单据,录入对应的成本费用收入或者资产科目。月末自动结账,生成报表。报税流程:根据每月财务报表,登陆当地电子税务平台,根据收入填报所得税申报表,根据系统提示的应纳税额缴税。增值税则要根据你每月开票的金额,进项税抵扣额,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根据应缴增值税额填报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申报表,根据签订的合同金额填报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根据提示金额缴税。
(1)法人;股东;监事几位的身份证正反面。正面是需要在填写资料用到身份证号,背面是因为需要填写身份证有效日期。;房产证复印件(房东为自然人的话每一页房东签字;房东为公司的话首页盖章,在盖一个边章)。房屋租赁合同;房产信息单。上面这些准备是硬件。后面来看准备的软件:需要注册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金填写多,占股比例选择好,经营范围。这些材料可以自己做个表格,整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