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2021 十二月
办税百问

我公司在税务局代开的专用发票.第一联记账联.第二联抵扣联.第三联发票联都保管完好.但是遗失了第四联.现在缺失第四联的情况下.能否去办税大厅办理红字专用发票.因为填开字母有误.购买方无法正常抵扣.需要重

我公司在税务局代开的专用发票.第一联记账联.第二联抵扣联.第三联发票联都保管完好.但是遗失了第四联.现在缺失第四联的情况下.能否去办税大厅办理红字专用发票.因为填开字母有误.购买方无法正常抵扣.需要重

我公司在税务局代开的专用发票.第一联记账联.第二联抵扣联.第三联发票联都保管完好.但是遗失了第四联.现在缺失第四联的情况下.能否去办税大厅办理红字专用发票.因为填开字母有误.购买方无法正常抵扣.需要重新开具发票


发布时间:2021-12-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增值税专、普票盖发票章,是否是只能盖在发票右下角?盖在其他空白地方的发票是否有效?

增值税专、普票盖发票章,是否是只能盖在发票右下角?盖在其他空白地方的发票是否有效?

增值税专、普票盖发票章,是否是只能盖在发票右下角?盖在其他空白地方的发票是否有效?

因为普票的的备注栏会有校验码,盖章会压住校验码,能否盖到中间空白处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布时间:2021-12-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购买方信息中的地址电话和银行账户信息栏次必须填写完成吗?

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购买方信息中的地址电话和银行账户信息栏次必须填写完成吗?

 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购买方信息中的地址电话和银行账户信息栏次必须填写完成吗?
只填写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的发票是否可以收取入账?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布时间:2021-12-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纳税知识

公司为一般纳税,外购砂石,租用生产设备和场地、生产工人由设备出租方外派(因设备专业性强)、设备用电由公司提供。可否享受3%简易征收呢?

公司为一般纳税,外购砂石,租用生产设备和场地、生产工人由设备出租方外派(因设备专业性强)、设备用电由公司提供。可否享受3%简易征收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项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发布时间:2021-12-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我公司承租个人商铺,请问房屋租赁税中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承租单位能代扣代缴吗?还是由纳税人自己缴?

我公司承租个人商铺,请问房屋租赁税中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承租单位能代扣代缴吗?还是由纳税人自己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发布时间:2021-12-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小贷公司的贷款利率可否作为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作为企业向非金融机构贷款利息税前扣除的参考?小贷公司是否属于金融机构范畴?

小贷公司的贷款利率可否作为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作为企业向非金融机构贷款利息税前扣除的参考?小贷公司是否属于金融机构范畴?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

    一、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12-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签订了采购合同开具13%的发票,又跟我们签订劳务安装合同安装这些设备,请问这个劳务安装合同可以按3%简易计税的方式吗?

签订了采购合同开具13%的发票,又跟我们签订劳务安装合同安装这些设备,请问这个劳务安装合同可以按3%简易计税的方式吗?

我们接了一个工程项目,甲方向我们采购了消声器等环保设备,签订了采购合同开具13%的发票,又跟我们签订劳务安装合同安装这些设备,请问这个劳务安装合同可以按3%简易计税的方式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文件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发布时间:2021-12-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简易征收  

纳税知识

一家企业租入的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也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该企业对此租入的不动产进行的装修支出,该装修支出的进项税额是否能全额抵扣?

一家企业租入的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也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该企业对此租入的不动产进行的装修支出,该装修支出的进项税额是否能全额抵扣?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发布时间:2021-12-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营改增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营改增前施工企业突然到闭,开发项目无法继续完成施工,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另一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请问后续承接的施工企业继续施工的项目是属于老项目还新项目?

营改增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营改增前施工企业突然到闭,开发项目无法继续完成施工,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另一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请问后续承接的施工企业继续施工的项目是属于老项目还新项目?

营改增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营改增前施工企业突然到闭,开发项目无法继续完成施工,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另一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请问后续承接的施工企业继续施工的项目是属于老项目还新项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款规定:“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发布时间:2021-12-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开具和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购买方栏内开户银行及账号和地址电话需录入信息吗?

开具和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购买方栏内开户银行及账号和地址电话需录入信息吗?

开具和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购买方栏内开户银行及账号和地址电话需录入信息吗?现在很多单位在开具和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开户行及账号,电话地址都没填写,这样的票据合规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发布时间:2021-12-0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