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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消费者在进行消费后,供应方未第一时间提供发票,经过一段时间后消费者要求提供发票时,供应方能否以时间过久为由拒绝提供发票?

消费者在进行消费后,供应方未第一时间提供发票,经过一段时间后消费者要求提供发票时,供应方能否以时间过久为由拒绝提供发票?

消费者在进行消费后,供应方未第一时间提供发票,经过一段时间后消费者要求提供发票时,供应方能否以时间过久为由拒绝提供发票?以及供应方自己的规定,只在消费后60日内提供发票,超过时间不予提供发票,此类规定是否合法?


发布时间:2021-1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税收违法  

纳税知识

关于水运工程中,疏浚工程建设中采用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关于水运工程中,疏浚工程建设中采用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目前,财税【2016】36号文中规定疏浚工程的增值税为6%,后续财税【2018】32号文及财税【2019】39号文均未对此部分进行说明,是否水运工程中疏浚工程的增值税税率仍为6%?


第一,一般纳税人提供现代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6%。航道疏浚服务属于现代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港口码头服务。

发布时间:2021-1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经碾磨后的辣椒粉、豆粉,不添加其他东西,是初级农产品,适用9%税率吗?

经碾磨后的辣椒粉、豆粉,不添加其他东西,是初级农产品,适用9%税率吗?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附注《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规定,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农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一、植物类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一)粮食 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五)园艺植物;园艺植物是指可供食用的果实,如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以及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七)油料植物;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种植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或者胚芽组织等初级产品,如菜子(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蓖麻子、芝麻子、胡麻子、茶子、桐子、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四、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六、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及您的描述,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农产品的征税范围。如您单位销售的辣椒粉属于碾磨后的园艺植物,一般纳税人加工后销售该产品时税率为13%缴纳增值税。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一般纳税人应按照适用税率9%缴纳增值税。具体事宜您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发布时间:2021-1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河北迁西经济开发区东区(新集镇西岗村)城建税税率是多少?

河北迁西经济开发区东区(新集镇西岗村)城建税税率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的规定:

    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发布时间:2021-1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此包装物应该也是免税,(虽然我公司在处理的同时,怕引起争议,还是把包装物的进项税额做了转出,)但当地税局检查时认为这部分货物以及包装物销售都应按9%税率缴纳增值税,请相关税务专家帮忙确认是否合理

此包装物应该也是免税,(虽然我公司在处理的同时,怕引起争议,还是把包装物的进项税额做了转出,)但当地税局检查时认为这部分货物以及包装物销售都应按9%税率缴纳增值税,请相关税务专家帮忙确认是否合理

你好:按照财税(2001)113号文件,农药经销环节免征增值税,我公司购进免税的农药制剂,然后再分包,此环节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二、(一)中的: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帐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因此我公司认为:此包装物应该也是免税,(虽然我公司在处理的同时,怕引起争议,还是把包装物的进项税额做了转出,)但当地税局检查时认为这部分货物以及包装物销售都应按9%税率缴纳增值税,请相关税务专家帮忙确认是否合理。

发布时间:2021-1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我这边社保缴费成功,是和同事们一起缴费成功的,其他人缴费凭证已经打印出来了,我的还一直显示税务没有到账,是什么原因呢?

我这边社保缴费成功,是和同事们一起缴费成功的,其他人缴费凭证已经打印出来了,我的还一直显示税务没有到账,是什么原因呢?

 社保费缴费成功后,一般需要5个工作日,可以在微信公众号(江西省税务局)、支付宝(赣服通)或江西省电子税务局中开具缴费证明,节假日往后顺延,目前是集中征缴期,可能存在稍晚到账的情况,请您耐心等待。

发布时间:2021-1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纳税知识

地产商售楼赠送物业费是否为视同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

地产商售楼赠送物业费是否为视同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

您好!我想咨询地产商销售房屋时向业主赠送物业费是否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发布时间:2021-1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区提供建筑服务

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区提供建筑服务

我们主管税务机关是裕华区,现在在新华区有个项目,现在想问一下用不用在新华区开具外管证预缴企业所得税,有没有相关的政策文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修改<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河北省纳税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部分条款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2号)规定:

发布时间:2021-1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企业所得税  

纳税知识

焚烧厂产生的蒸汽直接出售给附近的工业用汽单位,是否享受此100%即征即退的政策?是否有不能享受即征即退的场景

焚烧厂产生的蒸汽直接出售给附近的工业用汽单位,是否享受此100%即征即退的政策?是否有不能享受即征即退的场景

 您好,我们是一家以垃圾焚烧为主业的企业,正在响应国家政策推进热电联产业务,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及目录,垃圾以及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沼气 产生的电力及热力,对外出售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想问下 焚烧厂产生的蒸汽直接出售给附近的工业用汽单位,是否享受此100%即征即退的政策?是否有不能享受即征即退的场景,谢谢!

发布时间:2021-1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光伏电站建在村里,不在建制镇镇政府所在地,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光伏电站建在村里,不在建制镇镇政府所在地,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规定: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发布时间:2021-1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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