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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提供建筑服务的机构所在地是成都市高新,项目所在地是成都市武侯需要办理外经证与预缴增值税嘛

提供建筑服务的机构所在地是成都市高新,项目所在地是成都市武侯需要办理外经证与预缴增值税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附件1)。

发布时间:2021-1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没有发票的5台电脑所形成的折旧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没有发票的5台电脑所形成的折旧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A公司收到非关联方B公司捐赠的5台电脑,捐赠方B没有提供发票。A收到捐赠的电脑后,借记“固定资产”、贷记“营业外收入”,其中“营业外收入”已缴纳企业所得税。请问:这没有发票的5台电脑所形成的折旧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发布时间:2021-1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我公司为一家专门给中小学学校提供餐饮配送和食堂管理服务的企业,请问是否符合增值税免税政策。

我公司为一家专门给中小学学校提供餐饮配送和食堂管理服务的企业,请问是否符合增值税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3: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1.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具体包括:(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2)初级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4)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研究生(博士、硕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2.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1)普通学校。(2)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3)经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4)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师学院。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3.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

发布时间:2021-1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住宅房产税纳税义务时间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住宅房产税纳税义务时间

我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土地合同约定地块建成后自持商品房须达到一定面积,该项目竣工备案后该比例面积自持商品房需继续装修以供对外出租,无法直接自用或出租。根据国税发[2003]89号,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发布时间:2021-1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房产税  

纳税知识

纳税人利用国外电商平台如亚马逊、易贝进行跨境贸易是否缴税

纳税人利用国外电商平台如亚马逊、易贝进行跨境贸易是否缴税

纳税人利用国外第三方平台如亚马逊、易贝进行跨境小包裹贸易,是否视同内销缴纳增值税?其实这些小包裹已在平台上由平台代缴代扣了国外的VAT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1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从境外融资租赁租入一架飞机,融资租赁公司负责相关的代理报关费用,实际这个代理报关也是该融资租赁公司委托其他报关公司进行的,就融资租赁公司收取的代理报关费用,应该按照融资租赁项目按照13%的税率进行开票

从境外融资租赁租入一架飞机,融资租赁公司负责相关的代理报关费用,实际这个代理报关也是该融资租赁公司委托其他报关公司进行的,就融资租赁公司收取的代理报关费用,应该按照融资租赁项目按照13%的税率进行开票

我司从境外融资租赁租入一架飞机,融资租赁公司负责相关的代理报关费用,实际这个代理报关也是该融资租赁公司委托其他报关公司进行的,就融资租赁公司收取的代理报关费用,应该按照融资租赁项目按照13%的税率进行开票吗?


发布时间:2021-1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年缴费2次,怎么办,第二年不用交了,还是?(2个缴费平台交的)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年缴费2次,怎么办,第二年不用交了,还是?(2个缴费平台交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5号)规定:“一、退费业务办理。城乡居民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本公告简称城乡两险)。缴纳城乡两险因本人重复缴费需要办理退费的,实行‘人社(医保)受理、人社(医保)退还’的方式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建议向当地社保部门进一步咨询核实。

发布时间:2021-1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办税百问

近期开发商准备交房开具发票,请问依据法律规定应该依据哪份合同来开具发票呢?

近期开发商准备交房开具发票,请问依据法律规定应该依据哪份合同来开具发票呢?

我近期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协议书》中约定房款总价为100万元,车位售价为10万元,房款总额为110万元,协议签订后开发商据此向我发送了交款通知单,我按照交款通知单所列价款向开发商交纳了全部房款。后来因为政府限价的原因,开发商在补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将房屋总价调整为80万元,在《车位转让协议》中将车位价格调整为30万元,但与之前所交房款总额没有发生变化。近期开发商准备交房开具发票,请问依据法律规定应该依据哪份合同来开具发票呢?

发布时间:2021-1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纳税知识

物业管理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物业管理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物业管理公司提前一次性收到的物业费,可否分期计处增值税,例如,2021年12月收到了2022年1月-12月的物业费,发票未一次性开具,增值税是否可以分期计算交纳。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二)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发布时间:2021-1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涉税事项  

纳税知识

汽车保养收到6%其他现代服务的发票,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汽车保养收到6%其他现代服务的发票,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十六条规定,本条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
如果涉及到修理。根据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 、测绘、测试等合同,立合同人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文件第四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
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对凭证的性质发生争议的,应检附该凭证报请上一级税务机关核定。
综上所述,请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由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贵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实事求是来认定。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2021-1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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