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二十六)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对采取汇总申报方式的纳税人,(一)合同分别填写价款、税款的,仅就价款数额计税贴花。(二)合同中注明是含税价,在计算缴纳印花税时,应按增值税的税率从价款数额中减除后计税。(三)合同中未注明含税价或增值税税款的,应按合同所载金额全额计税贴花。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 2、在右边显示对应税种列表。在该页面可以选择切换申报月份,如果需要进行初始化可以点击“重置清册”。3、点击对应报表后的“填写申报表”按钮,进入报表填写页面。该页面左边是对应的报表明细,可以选择对应的报表进行填写。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税法〔2019〕157号)规定:“一、对我省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其应减免的个人所得税,在每人每年8000元税额的范围内实行限额减免。纳税人取得的上述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应合并计算减免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第十七条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规定:“ 第七条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规定:“第十五条 减税的水利工程,具体范围限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防洪、排涝、灌溉、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各类工程及其配套和附属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占压地和经批准的管理范围用地。”
我单位有一个研发项目,项目立项为自主研发。但是先项目研发的过程中,该项目的有一部分我们委托了其他非关联单位代为研发,同时该委托部分在科委备案了。现在的问题是,我该委托部分的研发,是按照自主研发加计扣除还是按照委托研发加计扣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股东取得被投资企业分回的经营红利的,按照股息利息红利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以及其他名目收回款项的,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规定,适用财产转让所得计算,您可请携带相关注销清算账务资料至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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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第二条 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以下简称出租不动产),适用本办法。
财产租赁一次性签订三年的合同 ,合同中注明了三年的租金,但租金是一年一付,财产租赁印花税是按每次付款后出租方开具的发票金额来缴纳,还是按签订合同的三年租金一次性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七条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