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购进的材料设备等目前采用erp供应链管理系统,我单位2020年购入的一项节能设备,已入库,发票日期是2020年开具的,因未使用,在企业所得税汇算中也未抵免,账务以原材料处理。直到2021年5月该设备才出库,实际投入使用,做账计入固定资产中,开始计提折旧。那么我单位在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时,该发票日期为2020年的,实际使用期限为2021年的设备,是否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2021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2020年度汇算清缴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请问今年5月申报2021年度自用房土两税时能享受六税两费减半政策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
公司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是否属于向金融机构借款,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借款,单纯借款,未发生与融资租赁相关的业务,是否属于向金融机构借款,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1. 本公司19年小规模纳税人时期购入7座乘用车,现在是一般纳税人出售车辆,可自行开具3%的增值税发票吗?
2. 假如车辆出售,那剩余的保费退保的话,那之前已入账的保费发票需要怎么操作吗?
我单位购进的材料设备等目前采用erp供应链管理系统,我单位2020年购入的一项节能设备,已入库,发票日期是2020年开具的,因未使用,在企业所得税汇算中也未抵免,账务以原材料处理。直到2021年5月该设备才出库,实际投入使用,做账计入固定资产中,开始计提折旧。那么我单位在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时,该发票日期为2020年的,实际使用期限为2021年的设备,是否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2021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2020年度汇算清缴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请问今年5月申报2021年度自用房土两税时能享受六税两费减半政策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
纳税人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2年 汇算清缴均为小微企业,请问纳税人在2022年5月申报所属期为2021年1-12月房产税的时候 是否可以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请明确答复 可以或者不可以
国家税务局总局公告2011年第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第一条所称伴生金,是指黄金矿砂以外的其他矿产品、冶炼中间产品和其他可以提炼黄金的原料中所伴生的黄金。 其他可以提炼黄金的原料中所伴生的黄金是否包再生资源里的伴生金(如废旧电机及拆解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1号):“依照宪法、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您在纳税过程中负有以下义务:
……
五、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40号公告,第四条,纳税人从事《目录》中污水处理或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可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以选用免税政策。问题1.如果选择免税政策,之前建设时期形成的固定资产,今后即应用于免税项目了,固定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占账面原值的比例转出进项税?问题2.若账面尚有进项留抵税额,选择免税后,是否可以全额退回?问题3.账面留抵税额,在选择免税后,若不能全额退回,具备增量留抵退税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退还增量留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