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的律师事务所是否可以适用财税〔2016〕140号第十二条之规定,选择按照3%的征收率简易计税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40号
您好!请问我2021年按我们当地的标准领取了生育津贴,单位没有给我做免交个税处理,我在年终汇算时还可以享受免交个税吗?如果可以免,我在手机个税APP哪里可以填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文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我公司委托A公司代销商品,代销协议约定A公司按固定价格向客户销售代销商品,我公司按代销商品款的5%向A公司支付代销手续费,并由我公司向客户开具发票。请问:我公司与A公司结算时如何开票?能否由A公司向我公司开具代销服务费发票结算代销手续费,我公司不向A公司开具销售发票,只向客户开具发票。A公司仅就代销手续费申报缴纳增值税,我公司就商品销售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第三十三条企业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所,应作为成本对象单独核算。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请问对此理解是否如下:连着地上建筑物建造的地下可售产权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处理,不保留成本?
根据国家发改季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有关文件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544号) 规定,我公司委托售电企业代理我公司的购电业务。我公司目前正与售电企业协商,若售电企业从我公司的代购电业务中取得了经济利益,我公司将按50%享受结算分成。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按照缴费基数的2%,通过税务机关全额缴纳工会筹备金。 自2018年2月1日起,暂免征收三年工会筹备金。请问该政策是否继续执行?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按照缴费基数的2%,通过税务机关全额缴纳工会筹备金。 自2018年2月1日起,暂免征收三年工会筹备金。(该政策2021年1月底已执行到期,2月申报时是否应该缴纳工会筹备金还未下发具体文件,需要咨询工会。请根据工会对于政策的解答结果,核实自己的费种认定是否有问题,如有问题,提请工会组织联系主管税务局进行修改。)
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将污水排放至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场所,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但有部分应税污染物超标的情况,其他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排放口是否可以依法享受减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一号)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中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是不是指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您好!请问个体工商户美容店,税务局核定的定期定额户,每月交几百元个人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办理公户,需不需要建账?日常预收顾客款项,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给顾客提供服务时,按每次消耗金额计入收入,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