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位于偏僻农村,距离所在县城6公里,距离所在镇街道4公里,我自己理解我们公司城建税适用1%税率,前任会计按照5%申报缴纳,请问我们公司的城建税按照相关法规,适用税率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的规定:“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你好,请教一下,财税2009(59)号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第五条第五点“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请问该条“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是指被分立企业(老企业)的股权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还是指分立企业(新分立企业)的股权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谢谢。
企业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按会计规定不计提折旧,在填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可否按直线法计算其折旧或摊销作为纳税调减处理。
一、非本公司员工,报销差旅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住宿费,能否按发票注明税额抵扣进项税?
二、非本公司员工,报销差旅费,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能否计算抵扣?
三、如不能,请问依据是?
请问所得税申报表里面的从业人数季初和季末取的是什么数?比如一季度所得税申报表季初人数是1月工资表人数季末是3月工资表人数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第二条规定:“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我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经过三免三减半后,应纳税所得额小于300万,申报系统强制判定为小微企业。请问: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税是按享受减免前还是减免后的数据为判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三条规定:实施企业税收过渡优惠政策的其他规定
1、节能环保设备如果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设备或项目当年未申报没做抵税,可否在后续年度再申报做抵免,有具体相关政策或依据吗?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中,1.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其中的项目如:脱硫脱硝除尘排放治理及改造项目,完成项目过程中会发生相关设计服务费,建设费,安装和调试等费用,这些费用可否计入到项目金额,享受10%所得税抵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