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的规定:“四、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应税凭证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按次申报缴纳确有困难的,也可以按年申报缴纳。”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的规定:“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三)税收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2020修订)》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事依法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活动的,可以不办理个体工商户商事登记,直接办理税务登记。” 同时,《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2020修订)》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无需办理商事登记的,不视为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
答:《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2020修订)》第二十一条规定,“商事主体债权债务已经清算完结或者没有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
针对《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已过期失效的实际,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规定:暂停“食品经营管理”项目的许可工作,并相应停用《第七类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适用于食品经营管理单位)》 依据: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2022年11月8日。
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2号)》有关要求,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除首次备案号告知书之外,备案信息表是以备案部门公开信息为准。备案信息表的内容通过网站予以公布,无需由备案部门盖章发给备案人。 |
答:可以。企业迁移的受理条件为:(1)企业迁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需经审批部门批准。(2)企业依法作出迁移决议或者决定。 |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营业执照的照面信息包括名称、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类型、成立日期。只是变更注册资本,不涉及类型等照面信息的变化,营业执照无需更换。
不冠省名国家名的企业名称申请集团字样的,对注册资本和子公司均无要求;冠省名的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需500万以上,对子公司无要求;冠国家名的,比如中国字样的,由市监总局审查,注册资本需5000万以上,符合跨省经营的要求,具体标准请向总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