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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两家境内企业,完全在境外发生的应税行为,是否缴纳增值税

两家境内企业,完全在境外发生的应税行为,是否缴纳增值税

您好,A、B企业均为境内注册企业,两企业在境内签订采购合同,A企业在境外采购货物后,直接在境外将货物销售给B企业,用于B企业在境外的工程施工项目,B企业在境内以人民币支付货款,请问,A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吗?需要向B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发布时间:2021-1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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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 可售建筑面积都包括哪些面积?

土地增值税 可售建筑面积都包括哪些面积?

 单位取得土地一块,一个土地证(土地性质为商服用地)600平米,土地出让金360万元, 共取得一个建筑规划许可证(总建筑面积2100平米), 在地块上只建设建筑物A和建筑物B共2栋,都是其他类型房地产,分别取得A栋和B栋的施工证。 A栋为一层建筑物(别墅)总建筑面积300平米,占地面积300平米,无地下室。B栋(酒店)为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物每层300平米,总建筑面积1800平米,占地面积300平米。A栋取得销售许可证对外销售, B栋不销售自己经营做民宿。请问在A栋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总可售建筑面积是否包含自持经营不会转让的B栋的建筑面积?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138号,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B栋不存在转让房地产取得收入的行为,是否属于土增税计算中的可售建筑面积?

发布时间:2021-1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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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房地产企业车位成本能否作为公共配套设施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追问房地产企业车位成本能否作为公共配套设施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本人于2021.11.12日留言咨询如下问题:房地产企业在开发项目地下空间建造车位,建成后出租或出售,问房开企业能否按照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三条“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的规定,将该类车位成本作为公共配套设施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1-1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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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果在2022年发放还可以单独适用月度税率表么?还是必须在2021年年内发放呢?

2021年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果在2022年发放还可以单独适用月度税率表么?还是必须在2021年年内发放呢?

 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发布时间:2021-1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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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9〕312号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

国税函〔2009〕312号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

 你好:
针对国税函〔2009〕312号中“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不属于企业合理支出,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情况如下:
章程规定股东实缴出资时间为2047年,股东实际出资时间为2019年7月,在规定期限内缴足了资本金。但在股东实际出资前,企业向股东申请了一笔借款,并支付股东利息。
请问该笔利息是否属于文中所说的”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应缴资本额“,利息不得税前扣除?企业已在规定期限之内缴纳了足额的资本金。

发布时间:2021-1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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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办理一家分公司后,如果去税务部门登记,选择独立核算,在所得税上,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吗?

我公司办理一家分公司后,如果去税务部门登记,选择独立核算,在所得税上,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吗?

    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第五十条规定,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1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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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费契税具体缴纳时点,是配套费缴纳后30日内?还是办理大产证前缴纳?

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费契税具体缴纳时点,是配套费缴纳后30日内?还是办理大产证前缴纳?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规定,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第十六条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规定,第二条 关于若干计税依据的具体情形……(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因此,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发布时间:2021-1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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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我在微信上交了医疗保险,今天才知道医疗保险是村里给交了,不用自己出钱交,能申请退款吗?怎么申请

前两天我在微信上交了医疗保险,今天才知道医疗保险是村里给交了,不用自己出钱交,能申请退款吗?怎么申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缴纳城乡两险因本人重复缴费需要办理退费的,实行“人社(医保)受理、人社(医保)退还”的方式办理。”

发布时间:2021-1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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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因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形成的损失,是否可作为财产损失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非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因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形成的损失,是否可作为财产损失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背景:非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用于后续开发,后因战略变更土地闲置未开发。

问题1:该企业因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形成的损失,是否可作为财产损失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问题2:因未按合同要求进行开发可能涉及违约金,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1-1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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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预缴截止时间到底是什么时间,川地税发[2010]88号《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文件是否仍然有效?​

土地增值税预缴截止时间到底是什么时间,川地税发[2010]88号《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文件是否仍然有效?​

 之前的答复留言已收到,非常感谢,但并未解决相关疑问,现再复述一遍问题,添麻烦了:我公司开发的项目,由于拿地成本较高,项目定位也出现了一定问题,错过了销售的最佳时机,导致项目亏损,在项目竣工结算后,就未再预缴土地增值税,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及根据川地税发[2010]88号《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预缴税款的计算,按纳税人在该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预征土地增值税。”的规定,我公司在项目竣工结算后可不再预缴土地增值税具有充分的文件依据,且项目实际也是亏损状态,继续预缴土地增值税,会给公司带来极大的资金压力。请问:土地增值税预缴截止时间到底是什么时间,川地税发[2010]88号《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文件是否仍然有效?

发布时间:2021-1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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