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说2016年起开给客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电话”错误,可往来均已抵扣,现在要求我方全部重新开具,我方可以重新开具吗?还是可以不用开具,原发票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一、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税〔2017〕90号)第七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一)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 国务院令第224号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根据即将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农业部第1773号公告 饲料原料目录中 饲料原料表中第1-13-13 列出玉米胚芽饼是玉米胚经压榨取油后的副产品,
1-13-14列出玉米胚芽粕是玉米胚经浸提取油后的副产品。两种产品都是制油后的副产品,只是制作的工艺不同,一个是经压榨一个是经过浸取提油后的副产品。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年(会计年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还是连续12个月销售额500万及以下。
请明确是会计年度的“年”?还是连续12个月的“年”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我公司于2020年12月与乙方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缴纳契税,后于2021年年初,双方解除协议,未办理产权变更,产权仍属于乙方,且在协议解除后乙方已将土地流转至另一方,也已缴纳契税,在未实际产生产权转移的情况,我公司已缴纳契税是否可以退税
我们公司新买的办公大楼,会计师事务所判断符合资产确认条件,也就是可以立即搬进去办公。但是我们觉得原来的装修风格不满足我们的要求,因此重新进行装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4)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税法没有否定新大楼装修在会计上不能是一项独立的资产,因此我司采取在会计上将固定资产装修作为一项独立的资产并按照10年进行摊销(预计10年后再次装修),在企业所得税上按照10年(满足摊销时间超过3年规定)进行摊销,并按照摊销额进行税前扣除,请问该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我们收到一笔关于2020年度“丝路海运”港航发展专项资金的补贴。想咨询下,关于这部分补贴是否要缴交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
“丝路海运”,每一年,省财政每年通过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亿元,用于支持“丝路海运”航线拓展、集装箱中转业务发展、海铁联运等所需资金。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年(会计年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还是连续12个月销售额500万及以下。
请明确是会计年度的“年”?还是连续12个月的“年”
谢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上述文件规定的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您好!我想要咨询一下有关期房契税缴纳时间的问题。婚前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了名下首套房,实际交房时间和开发商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时间均在婚后,配偶在婚前名下有一套房,那么现在契税征收是按首套房征收还是按照二套房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