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一、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我司与员工签订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经营成果的所有权归承包方所有,我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我司向承包方支付的承包所得是否可以在我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扣除凭证是否为发票,如果需要凭发票税前扣除,承包方需向我司开具什么内容的发票?
我公司委托运输公司承运货物,装货量和到货量之间的0.3%(以内为合理损失)以外的货物损失由运输公司赔偿,请问下该部分损失的货物是否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第二十八条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软件企业符合相关条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如果超过60个月,有一部分款项未使用,是否应按照2011年70号文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司与重庆的某商场物业分公司签订办公室租赁协议,由物业公司代收代交水电费,提供给我司水电费公司开具给物业公司的发票复印件盖公章及我司应交水电费的收据,不予开具发票给我司,请问该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若合理,我司是否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该费用?
财税【2004】39号第八条:“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是否还有效,执行?
财税〔2008〕1号)第五条规定:除....之外,2008年1月1日之前实施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律废止。是否包含财税【2004】39号?
甲乙双方于1988年结婚,2002年注册公司,女方持有20%股份,该公司股份系夫妻共同财产。2015年协议离婚,女方同意20%股份归男方所有!2021年去税务局办理过户,需征缴个人所得税吗?印花税呢?离婚五年后才办理过户手续,需交滞纳金吗?
我公司下面成立子公司B公司和财务公司C公司,B公司又成立子公司D公司。现在我公司从银行贷款5000万元,贷款利率为6%,全部给C公司进行资金管理,然后B公司和C公司签订统借统还协议,从C公司借款3000万元,利率为6%;D公司再与B公司签订统借统还协议,从B公司借款1000万元,利率为6%。请问B公司收取D公司利息时是否缴纳增值税?C公司收取B公司利息时是否缴纳增值税?
老师,您好。请问2021年河南暴雨对个人财产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豫地税发〔1995〕147号)的规定:对于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纳税人,由市级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个人申请享受这项优惠政策,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走哪些申请流程呢?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条规定,第十五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第一条规定,……(十一)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
因此,如您符合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时,在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选择的减免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