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暖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函[2008]236号)规定:
一、取暖补贴实行“明补”后,个人从单位取得的取暖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按下列原则执
我司为一级集团公司的二级集团公司,从一级集团的财务公司借款后取得6%的利息发票后不增值利率借出给二级集团成员公司(现金流实质是财务公司经过二级集团公司流向最终成员公司)第二次收取利息能否依据财税〔2019〕20号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开具0税点发票?
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
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
请问: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土地增值税收入是否可以这样计算:含税收入/(1+税率)+ 土地价款抵减收入减少的增值税销项税金
我们是保洁公司属于生活服务业,一直承包的是物业公司的保洁外包业务,主要给小区居民楼和办公楼提供保洁服务,开票是开给物业公司的,请问我们这种情况,在疫情期间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
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与转让不动产有关的税金中“允许扣除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具体怎么理解?是实际缴纳金额,还是根据收入计算的应缴纳金额?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按照合同为准,平时预缴税款以预收账款为准,导致清算收入大于预缴收入,导致按预缴收入计算的实缴税金小于按清算收入计算的应缴税金。如果按照实际缴纳的税金扣除,将导致企业有一部分税金无法在土地增值税中扣除,而尾盘销售时实际发生的税金又不能扣除,且按照实际缴纳的税金扣除的话与收入又不匹配,请解惑:与转让不动产有关的税金如何理解?
我公司主业是以建成的会议、展览馆场地提供会议、展览相关服务。如果场馆业主或公司内部其他部门使用展馆场地举办会议,包括内部会议,如公司年会;或外部会议,如商务会议等的行为,是否属于视同销售?若是,增值税、所得税该如何处理?
配备操作人员的建筑施工设备租赁业务,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设备租赁企业提供配备人员的设备租赁业务是否需要办理外经证到工程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总包方是否可以抵扣分包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
您好 我们是一个保洁服务企业,为物业企业提供小区的居民的环境保洁服务,开发票时税收分类编码类型为保洁服务。请问这部分收入是否为生活服务也收入,是否可以享受疫情期间针对生活服务业的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
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我公司是一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经营项目:物业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房屋租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在会计核算上我企业都是按主营业务收入各项目明细核算的。比如主营业务收入—商业管理—物业管理费收入、场地管理费收入、停车场收入、装修管理费收入、租赁服务收入、电费服务费收入等。按税法规定物业服务和租赁服务属于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如主营业务收入达到70%可以享受优惠税率。但因本公司为了明细核算,仅按明细核算的物业管理费收入是达不到70%的,我想问的是上述明细核算内容能否一起算作是物业服务的收入总额来加总计算享受15%的优惠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