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快递公司疏失,将我司开给客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遗失。我司将加盖发票专用章记账联复印件提供给客户。请问:我司是否需要去税务局办理发票挂失手续?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企业租用房屋办公,因提前退租,依据合同支付房东违约金,但房东未开具增值税发票,仅出具收据,企业是否可以企业所得税中税前扣除吗?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单位从事污水处理业务,按污水处理量向委托方收费,对污水专业处理后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标准中的直接排放限值,再由委托方直接排放,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沼气、污泥全部归还给委托方。月均污水处理量约130万立方,产生沼气约167万立方。请问我单位开具污水处理发票时应该使用什么税率?
我们公司为建筑企业,租赁合同上明确,机械带的操作工费用是由乙方自理,和甲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关系,与甲方不发生任何费用。实际上的结算已经把操作工的钱摊到每台工程机械的租费里头了,对方发票应该是开建筑服务,还是经营租赁服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三、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自行判断本年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可选择暂按规定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再按照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情况确定是否可以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由于我们的客户是厦门地区的企业。客户企业财务告知我们在厦门地区,由于进项是员工福利性质,增值税专用发票会导致滞留票,引起税务纠纷。我们通过网络查询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福利费类发票,在认证完之后只要申报时候选择不抵扣就能正常使用。请问是否在厦门地区有特殊的规定?如果没有是否可以简要说明处理程序,非常感谢!
《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 140号)第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签订的“建筑施工设备出租并配备操作人员”的合同按什么税目缴纳印花税?
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数12=1+4+11,为什么不是12=1+4+9+10+11,我们每次把运输服务抵扣要在8b重复填一遍,才能抵扣正确?还是我填表有问题,未按税务要求填写。
我司通过线上平台销售货物,买方为个人。根据印花税法第十二条以下免征印花税: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我司是否能享受免征,享受免征的只有个人吗。
请不要仅回复法规原文,给个明确的答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