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第三方异地代缴社保,开具的发票使用差额系统开具,总金额含服务费,销售额为总金额,税率及税额均为***,备注栏有差额征税字样,金额为除服务费外的社保部分,请问此发票是否开具无误。
因差额征税应为扣除工资、社保等扣除项后的差额按5%征税,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中,针对的是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A公司(投资公司)与B公司(被投资公司)签订投资协议,A公司以一个非专利知识产权作价认购B公司49%股权(B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同时约定后续由B公司与A公司进行业务合作,可能委托A公司进行开发。
此项目知识产权未取得专利权,目前此技术未在A公司形成资产,属于新的可能后续需要B公司继续开发的一个技术平台。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估值3000万元,估值使用收益法估值,1-5年进行研发支出,6-10年取得收益后折现。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 一、销售服务
……
(一)交通运输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你好,我单位是建筑施工企业,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提供建筑服务,现在项目还未开工,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预付款,开具“612不征税”,是否需要预缴2%增值税,如需预交在什么时间点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
我司是一般纳税人,但按照简易计税,同时又兼营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那么按照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我司购入的办公用房、无形资产、不动产及在建工程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是可以全额抵扣的么?因为我们购入的上述这些均不专用于简易计税
我公司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我公司将开采的产品用于卖给建筑公司或混凝土制造企业,咨询问题如下:
1、我公司适用的资源税是适用砂石资源税税率还是按照凝灰岩申报资源税?
2、我公司开采的石料用于建筑用途,就需要按砂石申报?若不不用于建筑用,就可以按凝灰岩申报?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对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同时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只需填报其中一个即可。但如果同时存在学历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类继续教育情形,则每一类都要填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规定:“ 一、……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