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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我们是做旅游的。请问水利基金计税依据是差额前的还是差额后的?

我们是做旅游的。请问水利基金计税依据是差额前的还是差额后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明确规定,关于差额征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增值税优惠的口径变更为“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因此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应当与增值税在优惠政策以及执行口径保持一致。

发布时间:2021-10-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民营健康体检单位的体检服务费免征增值税吗?

民营健康体检单位的体检服务费免征增值税吗?

 我单位是健康体检公司,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根据本市卫健委统一定价给客户提供健康体检服务,请问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机构。
    本项所称的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   

发布时间:2021-10-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海关依据出口报告单扣除的手续费,是否视同发票税前扣除?我企业可否扣除手续费后计提销项税额

海关依据出口报告单扣除的手续费,是否视同发票税前扣除?我企业可否扣除手续费后计提销项税额

我企业自行出口货物,海关依据出口报告单扣除手续费后,将其货款汇入我企业账户。问:海关依据出口报告单扣除的手续费,是否视同发票税前扣除?我企业可否扣除手续费后计提销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发布时间:2021-10-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请问17年以前的发票还有机会取消认证期限吗?

请问17年以前的发票还有机会取消认证期限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发布时间:2021-10-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我公司是否也应按此78号文享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是否也应按此78号文享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您好我公司是一家由自然人投资的合伙有限公司,公司于2015年投资的新三板挂牌公司,于本月向股东进行了分红,我公司已收到分红了,因2019第78号文明确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现请问我公司是否也应按此78号文享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10-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按照预计毛利额预缴,在年底汇算清缴时仍未完工,那是否可以扣除期间费用

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按照预计毛利额预缴,在年底汇算清缴时仍未完工,那是否可以扣除期间费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第九条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须出具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的报告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第十二条 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第二十七条 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如下:(六)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
    因此,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发布时间:2021-10-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汇算清缴  

纳税知识

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的小区交付之后土地使用税怎么缴纳

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的小区交付之后土地使用税怎么缴纳

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的小区交付之后,是否还需要继续缴纳该小区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税?如果缴纳,请问交付之后怎么缴纳?是否按“尚未销售的可售建筑面积占总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乘以该建设用地应交土地使用税额”计算?或者按其他方法计算缴纳?


发布时间:2021-10-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请问我公司的增值税纳税地点是我公司的机构所在地,还是在该项目的实际经营地?

请问我公司的增值税纳税地点是我公司的机构所在地,还是在该项目的实际经营地?

您好,我公司是河北省秦皇岛市一家物业服务企业,在本省唐山市(跨市)承接了一项物业服务项目,但是我公司未直接经营,把该项目转包给唐山市本地的一家物业公司。我公司对项目业主收款并开具发票,转包的唐山本地物业公司给我公司开具发票。请问我公司的增值税纳税地点是我公司的机构所在地,还是在该项目的实际经营地?

发布时间:2021-10-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增值税  

纳税知识

个体户购买的二手房,现未满二,拟转让,请问需缴纳什么税,如何计算

个体户购买的二手房,现未满二,拟转让,请问需缴纳什么税,如何计算

请问您所述个体工商户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其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是什么?建议您补充描述后重新提交,或致电0591-12366咨询;或在“福建省税务局网站首页”,“我要提问”模块进入12366在线税收咨询。

发布时间:2021-10-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如果一个企业做一个项目失败,购进了材料和设备,所有只有进项增值税,没有销项。可以做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吗?

如果一个企业做一个项目失败,购进了材料和设备,所有只有进项增值税,没有销项。可以做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吗?

如果一个企业做一个项目失败,购进了材料和设备,所有只有进项增值税,没有销项。可以做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的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二)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四)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五)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下称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见附件)。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以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因此,您司可根据上述文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无法自行判断,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由其依法进行判定。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了解。

发布时间:2021-10-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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