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一个烧结机有5个排放口,其中一个排口整个季度既没有在线数据,又没有监测报告,如果使用排污系数法核算时,只是没数据的排口使用系数,其他排口正常使用在线或者监测报告数据核算,还是该烧结机使用系数法,其他有在线及监测报告的排口均不再核算?
你好!我是一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即有农产品的初加工也有深加工项目,初加工的项目是免企业所得税的,同时企业还符合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我想咨询的是,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中年应纳税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是否包括我公司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本身就免税的所得额在内?还是要按照总的(免税项目和应税项目的所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为标准?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八条的规定: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我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相关地方税费的通知》(内财税〔2019〕113号)规定:“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授权,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我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甲、乙、丙方为一般纳税人、独立核算公司。2020年9月甲公司销售 棉布 100万给乙公司;乙公司将棉布等材料生产成“防寒服”;乙公司再将防寒服销售给丙公司。销售过程中,甲公司开具专用发票给乙公司(销售方:甲公司、购买方:乙公司),乙公司开具专用发票给丙公司(销售方:乙公司、购买方:丙公司)。目前因三方资金问题,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乙公司欠丙公司120万,故三方一致同意,由丙公司汇款给甲公司(凭证:三方签到订的互为抵消货款的协议书);这样三方互欠货款余额为0元,但是造成销售方与付款方不一致。请问:1、三方协议抵消货款是否可以?2、销售方与付款方不一致,进项能否抵扣?
你好!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请问安徽省公务费用、通讯费补贴收入按月扣除具体标准是多少?是否可以按照本公司下发的标准执行?
根据《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二、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第二十二条……前款所称账簿,是指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总账、日记账应当采用订本式。”
会计账簿具体设置问题您可参考财政部门及企业执行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
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需要到税务局做挂失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第四条这个没有写要不要挂失,现在碰到的情况是揭阳的按这个执行不要求挂失,广州的按发票管理办法要求按整份丢失挂失。
关于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进项税的时间问题,例如2019年5月取得合规的员工差旅费飞机票行程单,当年未计算抵扣进项税额,2020年10月发现可以抵扣还行继续计算抵扣进项税吗?
请参阅《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