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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我公司是二手车经销业务公司,从4s店购入时能抵扣13%的增值税,租赁用户一年后,销售时能否享受(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我公司是二手车经销业务公司,从4s店购入时能抵扣13%的增值税,租赁用户一年后,销售时能否享受(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我公司是二手车经销业务公司,从4s店购入时能抵扣13%的增值税,租赁用户一年后,销售时能否享受(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规定:“为促进汽车消费,现就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发布时间:2021-09-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原房主没有缴纳契税,现在可以办理不动产证了,税费应怎么缴纳,根据哪款法规

原房主没有缴纳契税,现在可以办理不动产证了,税费应怎么缴纳,根据哪款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7号)规定:
    一、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可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应予受理。
    根据《河北省契税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11]第10号)规定:
    第六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四。但是,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税率为百分之三。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七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是: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发布时间:2021-09-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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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第一次搞出口退税。报关单有4月5月的,进项发票在6月勾选。请问退税的时间可以用9月的吗?

我们家第一次搞出口退税。报关单有4月5月的,进项发票在6月勾选。请问退税的时间可以用9月的吗?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四、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申报

    (一)申报程序和期限

    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

发布时间:2021-09-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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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我司的社会车辆及司机所承运的业务,统一由我司作为被挂靠方名义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协议的,是否可以由我司向托运人开具发票,而不属于虚开发票中“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挂靠我司的社会车辆及司机所承运的业务,统一由我司作为被挂靠方名义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协议的,是否可以由我司向托运人开具发票,而不属于虚开发票中“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我公司从事物流运输业务,为增加运力规模,我司允许与我司无劳动合同关系的社会车辆及司机挂靠我司经营,社会车辆及司机运输途中的油耗及过路过桥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社会车辆及司机挂靠我司经营,统一由我司与托运企业签订运输协议,完成运输后,由我司统一向托运企业收取运费,扣除挂靠管理费用后,剩余金额支付给挂靠司机。

发布时间:2021-09-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发票开具  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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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收入占总收入达70%以上,是否可以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

主营收入占总收入达70%以上,是否可以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

设立注册在西部地区的建筑类企业,主要业务:承接建筑施工安装和工程项目咨询,符合西部大开发鼓励类要求,具体: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第二十二条第六款“城市及市域轨道交通新线建设(含轻轨、有轨电车)”及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工程咨询服务(包括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主营收入占总收入达70%以上,是否可以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1-09-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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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现在要三旧改造,政府收回土地,土地上面有房屋,政府补偿协议上说明的只是收回土地,然后补偿一笔钱给我公司,现在税务说要对土地上的房屋和土地视同销售,土地可以适用免税,房屋要缴税,是否正确?是否有什

我公司现在要三旧改造,政府收回土地,土地上面有房屋,政府补偿协议上说明的只是收回土地,然后补偿一笔钱给我公司,现在税务说要对土地上的房屋和土地视同销售,土地可以适用免税,房屋要缴税,是否正确?是否有什

如来文所述指的是增值税方面的规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另外,根据上述文件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因此,纳税人可根据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结合上述文件规定自行判断其应税行为的性质。如无法自行判断,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由其依法进行核定。

发布时间:2021-09-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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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企业所得税中营业成本数据包括期间费用吗啊?申报时期间费用需要填到营业成本里面吗?

季度企业所得税中营业成本数据包括期间费用吗啊?申报时期间费用需要填到营业成本里面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营业成本”: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营业成本。因此,您可根据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您单位的实际情况如实申报。另外,有关财务处理方面的问题请您遵循财务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或向相关会计部门进行咨询。

发布时间:2021-09-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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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那么对应的成本费用支出是否就不需要取得合规发票的?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那么对应的成本费用支出是否就不需要取得合规发票的?

 农业合作社生产农产品取得的销售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支出需要取得合规发票吗?不取得合规发票对应的农产品收入是不是也可以享受免税条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正常减掉这部分收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一百零二条 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上述优惠政策针对该项目的所得进行减免,应准确核算项目所得,并及时提供成本费用发票。

发布时间:2021-09-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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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成立之初购买金税盘1个主盘1个分盘,后因业务扩大,购买了10个分盘,请问10个分盘的税控设备费用是否可以抵减

我公司成立之初购买金税盘1个主盘1个分盘,后因业务扩大,购买了10个分盘,请问10个分盘的税控设备费用是否可以抵减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第一条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发布时间:2021-09-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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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农产品取得的销售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支出,需要取得合规发票吗?

生产农产品取得的销售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支出,需要取得合规发票吗?

我公司是农业合作社,生产农产品取得的销售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支出,当地税务局要求必须取得合规发票。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不是免征企业所得税吗?为什么还要求我公司取得合规发票,否则就要求我们补交前几年的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局这样要求有依据吗?

发布时间:2021-09-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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