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请问资源综合利用企业,2018年、2019年均有购进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即用于一般项目也用于即征即退项目,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分摊,有什么文件依据?如果需要分摊应如何分摊?
根据财税〔2015〕78号规定:“五、纳税人应当单独核算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我想请教一下,外币业务是否可以变更结算汇率。原来我们使用的是月初一日的汇率,根据实际需要想改为使用业务发生当日的汇率进行结算,是否可以?因为涉及退税业务,请尽快答复,谢谢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我公司与一家建筑公司签订工程,金额暂定1亿元,具体金额工程决算时会有少许变动。现建筑公司给我司开具的专用发票金额为100万元/张,每张发票上数量均填“1“,单位填"项",此种发票我公司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我公司去年底刚成立,股东认缴股本1000万,一直未经营,也没有资产,今年疫情,不打算经营,股东把股权零价转让给了别人。因为转让价不能低于公司净资产,现在公司净资产是按账面净资产零计算,还是按账面净资产零+认缴股本1000万来计算?也就是股东在申报股权转让所得税时,是按照零还是按照1000万申报收入?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我公司对于农产品销售发票是否符合免税条件的相关问题与供应商产生分歧,供应商为养殖专业合作社,夏季收割期间自当地农民田地中无偿收集大量小麦等秸秆打捆后销售给我公司,由于该秸秆并非来源于其合作社社员承包的土地,我公司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认定该业务并不符合免税政策,对方与我公司意见相反。无奈之下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业务是政府支持的产业,符合免税条件,但我公司对于该回答仍有疑义,供应商现在听了主管税务机关的解读非要给我们提供免税发票,怎么办?政府支持的产业太多了,但不代表政府支持的所有产业都可以符合免税条件吧?
1、母公司采购子公司的产品进行出口,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及产品同母公司,是否按照视同自产办理出口退税。
2、母子公司适用集团公司吗?
3、经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国家税务局认定的集团公司,其控股(按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口径执行)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以及集团公司与其控股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 , 如果只是母子公司可以吗?
A公司生产成品卖个B公司(非委托加工),其中成品内有个原材料由B公司免费提供给A公司生产,并要求A公司在成品售价里扣除此原材料成本。例如:原材料10元,含此料件正常成品售价是100元,因此料件是B公司免费提供,故最终A公司成品售价需为90元,也按照90元开具销售发票,10元A公司未有进项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