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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我的单位是铁路货运中心,正在为一家生产企业开具运输费发票,运输的货物名称是“麦芽”。请问是否免税?

我的单位是铁路货运中心,正在为一家生产企业开具运输费发票,运输的货物名称是“麦芽”。请问是否免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

    三、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9-1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不符合生产要求导致的原材料质量损失,进行报废处理,之前的进项税已经抵扣了;二、因为市场因为质量原因退回的成品,进行报废处理;三、因为市场需求变更,原材料报废处理;请问以上三项属于非正常损失吗?要转出进

不符合生产要求导致的原材料质量损失,进行报废处理,之前的进项税已经抵扣了;二、因为市场因为质量原因退回的成品,进行报废处理;三、因为市场需求变更,原材料报废处理;请问以上三项属于非正常损失吗?要转出进

一、不符合生产要求导致的原材料质量损失,进行报废处理,之前的进项税已经抵扣了;二、因为市场因为质量原因退回的成品,进行报废处理;三、因为市场需求变更,原材料报废处理;请问以上三项属于非正常损失吗?要转出进项税吗?


发布时间:2021-09-1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我公司与其他公司合作开发了一项软件著作权,著作权证书上著作权所有人为两家公司,请问销售该著作权对应的软件产品,能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吗?

我公司与其他公司合作开发了一项软件著作权,著作权证书上著作权所有人为两家公司,请问销售该著作权对应的软件产品,能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吗?

我公司与其他公司合作开发了一项软件著作权,著作权证书上著作权所有人为两家公司,请问销售该著作权对应的软件产品,能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三条规定:“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发布时间:2021-09-1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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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到一张运输发票,备注栏没有填写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请问将上述发票入账会有哪些税收风险?

公司收到一张运输发票,备注栏没有填写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请问将上述发票入账会有哪些税收风险?

    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发布时间:2021-09-1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我单位从事污水处理行业,之前2020年5月前增值税适用加工劳务13%税率,从今年5月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公告开始适用现代服务-专业技术服务6%税率。2020年1月备案了增值税即征即退

我单位从事污水处理行业,之前2020年5月前增值税适用加工劳务13%税率,从今年5月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公告开始适用现代服务-专业技术服务6%税率。2020年1月备案了增值税即征即退

您好,我单位从事污水处理行业,之前2020年5月前增值税适用加工劳务13%税率,从今年5月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公告开始适用现代服务-专业技术服务6%税率。2020年1月备案了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那2020年5月后还可以继续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吗?

发布时间:2021-09-1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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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公司缴纳的养老金,现在不在公司干了,怎么转到个人缴纳?

之前在公司缴纳的养老金,现在不在公司干了,怎么转到个人缴纳?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豫政[2016]77号)第二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核定用人单位应缴费额,作为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核定单位职工和其他个人的缴费基数,向地方税务机关传递相关信息;社会保险稽核;记录和管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接受缴费个人查询,定期寄送个人权益记录单。

发布时间:2021-09-1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关于筹建期间开办费后续摊销年限的问题

关于筹建期间开办费后续摊销年限的问题

我司于2014年成立,当年度经税务审计确认的开办费总金额1,532,884.18元,税前列支开办费摊销额102,192.28元(1,532,884.18/5/12*4),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30,691.90。2015-2017年度税务审计合计调减应纳税所得额919,730.52元(1,532,884.18/5*3),因中途更换审计事务所及后来的事务所承办人员更换等原因,自2018年度开始剩余的1年零8个月的开办费未予摊销,未摊销金额合计510,961.38元(1,430,691.90-919,730.52),请问剩余的开办费摊销额可否在此后年度摊销?如果可以,可否于2020年度一次性摊销?感谢回复!

发布时间:2021-09-1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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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收取水费扣除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如何申报

物业公司收取水费扣除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如何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54号公告: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问题:开具自来水是货物,增值税申报表上如何体现扣除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呢?

发布时间:2021-09-1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新设立的公司还未发生经济业务, 目前不需要开发票跟记账,需要去办税务登记吗?需要每个月申报纳税吗?

新设立的公司还未发生经济业务, 目前不需要开发票跟记账,需要去办税务登记吗?需要每个月申报纳税吗?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因此,纳税人可按上述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办理相关涉税业务。二、根据《税收实名制管理》的规定,税收实名制管理,是指税务机关通过对办税人员身份信息进行采集、核验和维护,在明确办税人员身份及办税授权关系的前提下为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费)事项。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9号)的相关规定,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主要包含以下涉税事项:实名办税信息采集、“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网签《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行政许可、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申购、发票领用。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适用于首次办理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因此,符合条件的广东省纳税人可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在线办理。建议您以“个人办税”的身份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在“首页->套餐业务->新办纳税人套餐”栏目下进行办理。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有关问题的批复》(税总函〔2015〕419号)的相关规定,税务局在纳税人首次办理纳税申报或领用(代开)发票时,再对纳税人进行税种(基金、费)核定。因此,税种核定后,纳税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连续按期进行如实纳税申报。另外,如您司已完成税种核定业务,请查看税务机关向您发放的《税种核定通知书》,该《通知书》上已注明您司需申报缴纳的税种、期限及申报起始日等相关信息。此外,您也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查询税种核定情况及办理申报缴费业务。

发布时间:2021-09-1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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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业务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业务

根据财税〔2016〕47号,(一)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发布时间:2021-09-1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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