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我公司2019年8月1日录用退伍军人1名。2019年申报增值税未享受该优惠政策,2020年8月申报7月份增值税,2020年享受该优惠政策时按工作时间7个月,7/12*9000=5250申报享受,后期按月申报1/12*9000,请问2019年未享受的5个月,5/12*9000=3750,是申请退税还是从2020开始往后享受满36个月。
我们是湖北省一家建筑劳务公司,因项目需要,需给对方开具400万左右的普票,请问在12.31之前是否受之前月不过10万,季不超过30万免税政策影响,假如现在开具400万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第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发票开具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第十一条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我司(境内注册成立)因业务需要,聘请一名柬埔寨籍教授在东南亚几国从事产品推广,并按合同约定给付劳务报酬20000元/月。
该柬埔寨籍教授从未来过中国境内,其劳务发生地(业务开展地)均在境外,我司只支付其劳务酬金。
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会经费代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工发〔2008〕4号)规定:
第四条 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同级地方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全额委托税务部门代征;开业投产满一年仍未成立工会的单位,应按月向上级地方总工会缴纳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同时委托地方税务部门代征。
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税制安排,股权转让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股票在内的金融商品转让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银行转账打印的回单是否属于银行电子回单您可向银行系统核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4号规定:“一、关于未纳入《办法》的几种相关凭证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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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我们有一个外地土建安装工程,合同150万。我们是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现在我们分包出去60万,对方给我们开来1个点税率的普通发票,请问老师:对这个工程项目,我们选择差额纳税,增值税应该如何计算?如何在外地预缴税款?
1.根据财税〔2016〕43号规定:“四、……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